涉嫌哄抬防疫用品价格 广州四家药品经营者被立案

涉嫌哄抬防疫用品价格广州四家药品经营者被立案中国放宽疫情管制措施后,部分城市出现哄抬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等部分涉疫物资价格情况。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四起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哄抬药品及防疫用品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据“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号星期三(12月14日)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和防疫用品价格检查专项行动并公布四起典型案例,其中有医药公司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药品的批发供应价格,进销差价率最高涨至原来的6.5倍,抗原检测试剂进销差价率则超过230%。典型案例一中,广东某药业有限公司作为“连花清瘟”药品批发供应商,在药品进货价格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药品批发供应价格,进销差价率最高涨至原来的6.5倍,将进一步引发药品销售终端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典型案例二中,广州增城区某药店在进价未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的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其中,“连花清瘟颗粒”销售价从此前的40元(人民币,下同,约7.75新元)一盒涨至58元一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62%;“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则从48元一盒最高涨至80元一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119%。典型案例三中,广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在成本没有发生变动或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将一批次“连花清瘟颗粒”的销售价由43元一盒,最高提高至68元一盒。该公司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四中,广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将进货价3元一份的冠病抗原检测试剂盒),以9.9元至16元不等价格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超过230%。该店同类产品在2022年3月的进销差价率仅为65%,售价也大幅超过广州市同类产品销售均价。该店借疫情措施调整优化之际大幅提高抗原检测试剂进销差价率,推动市场价格上涨,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以上四个典型案例中的经营者均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生产、流通领域相关经营者引以为戒,对自身价格行为进行自查整改,诚信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全市良好、稳定的价格秩序。发布:2022年12月14日2:5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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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购药量猛增浙江将重罚操纵市场价格者中国多省市相继放宽疫情防控措施后,居民购药量猛增。浙江省各市相关部门告诫医药用品经营者,操纵市场价格将受到重罚。据澎湃新闻报道,星期二(12月6日)下午,宁波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医药用品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97万新元)罚款。除宁波外,杭州、诸暨、莲都区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发布了类似内容的提醒告诫书,金华市场监管局微信公号也发布购药相关提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均在《告诫书》中提醒,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告诫书》明确,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浙江全省11个设区市12月4日至5日陆续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自5日起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明确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通告发布后,当地民众购药需求猛增,连花清瘟胶囊等药物出现断货情况。发布:2022年12月6日4:4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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