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

国务院批复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到2035年,新疆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121.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223.8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2.33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5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32%;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63.0亿立方米,严格用水强度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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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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