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事关上市国企管理人员 多项违法情形规定与金融、资本市场有关

国务院发布!事关上市国企管理人员多项违法情形规定与金融、资本市场有关5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下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若有财务造假、虚假披露、操作股价等行为,未来不仅会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罚款、市场禁入等处罚,依据《条例》,最严重情况下可被开除。专家还指出,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硬要求”也写入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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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明确适用对象的范围。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三是规范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在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持衔接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四是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规定的有关违法行为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五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处分程序以及复核申诉、纠正纠偏等制度,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对处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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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9月起施行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9月起施行中国总理李强签署了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据新华社报道,《条例》共七章52条,主要规定了五项内容:一是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明确适用对象的范围。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三是规范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在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持衔接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四是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规定的有关违法行为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五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处分程序以及复核申诉、纠正纠偏等制度,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对处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条例》明确指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这七个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包括在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包庇同案人员;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2024年5月29日9:3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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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答记者问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该法第三章关于违法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据此,《条例》作为配套行政法规,将散见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责任人员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归集,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关于违反政治要求、组织程序、廉洁要求、薪酬管理制度,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工作要求等违法行为有关规定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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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强化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促进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有利于国有企业长远发展。要严格执法问责,将条例落实与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强化日常监督,对照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聚焦易发多发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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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七名央企管理人员同日官宣被查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星期四(5月25日)宣布,中央企业七名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七名被查的央企管理人员分别是:中国国家电网原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纪年、中国华能煤业有限公司原一级咨询谢俊文涉、中国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兰晓兵、中国中化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其峙、中铝集团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河南长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矫琨、通用技术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宇以及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山东北方现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仓储公司原会计史静。中纪委上一次集中通报央企管理人员被查的消息是本月12日,包括中林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权礼在内的七名央企管理人员被查。在此之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于上月23日发布消息,中央企业五名管理人员被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26日刊发题为《国资央企管理人员接受审查调查信息集中发布,重点领域重点整治》的文章指出,上述人员被查释放出持续深化整治国有企业领域腐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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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企再有九名管理人员被查

中国央企再有九名管理人员被查中国国企领域反腐行动继续,中共中央纪委星期三(6月21日)再通报九名中央企业管理人员落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星期三公布,目前九名国资央企管理人员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也是两个多月来,中纪委集中发布的第九批国资央企管理人员受查名单。这九人分别是: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国成;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陈遵江;鞍钢董事会办公室原专职董事、监事韩兆平;中国移动广东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葛磊;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处处长朱占军;中国三峡集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太华;东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党支部书记、部长任宇;通用技术集团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原副总经理颜松松;南方电网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副总经济师赵家勇。中共中央纪委上次通报国资央企管理人员受查名单是在6月8日,有七人被查;在此之前,官方曾在一个月连续三次集中通报了19名央企落马干部,释放持续整治国有企业腐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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