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因年报披露错误收到监管函

鹏都农牧:因年报披露错误收到监管函鹏都农牧公告,公司因2023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披露错漏,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部分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及“关联方资金拆借”披露存在错误,同时遗漏披露“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符蓉作为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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