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 理大围城 油麻地11人囚51-55月】

【11.18理大围城油麻地11人囚51-55月】【官:无暴力行为但需为暴动整体行为负相应刑责】2019年11月18日晚警方包围理大期间,在油麻地拘捕213人,分拆成17宗案件,本案11人今(1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原区院)被徐绮薇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判囚囚51-55个月。全文:www.instagram.com/p/CppFhHrSsw-案件编号:DCCC747/2020报导:爆炸头IG/FB/TG@boomheadhk#徐绮薇#红官#狗官冚家亡#欲加之罪#冤狱#没有暴徒只有暴政#毋忘手足#油麻地#围捕#救理大#围魏救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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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 油麻地围捕 11人暴动罪成

理大围城油麻地围捕11人暴动罪成2019年11月18日晚警方包围理大期间,在油麻地拘捕213人,分拆成多案,本案中「12港人」郭子麟及IVE学生林敏诺已认罪。其中11名被告的案件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原区域法院)进行裁决,香淑娴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裁定所有人暴动罪成。押后至12月17日上午求情,12月31日与其他认罪的被告一同判刑,所有被告即时还押。控方开案时指,「连登」及Telegram上有人呼吁示威者持续上街聚集组成「战线」并「营救理大」。晚上22:30时至23:26时,有1000至2000名示威者在油麻地弥敦道上隔着窝打老道,筑起大型阵地与警方对峙,用镭射光照射警方、向警方投掷了大约251枚汽油弹。现场有大约200名警力。警方于在油麻地一带进行部署,当晚约8时开始在加士居道组成防线并向北推进,近11时抵达弥敦道与窝打老道交界。约11时半,警方展开围捕行动,成功拘捕13名被告。指他们虽没被辨认、观察或拍摄到作破坏社会安宁行为,但被告的逃跑具有方向性和组织性,足以肯定各人参与暴动,直接或鼓励他人破坏社会安宁。香官指必须避免把「被困在非法集结或暴动现场」的「无辜过路人」当作有罪,仅仅在现场出现本身不足以构成「参与」,或「协助与教唆」。「仅仅在现场出现」不等于「参与」,但只要在现场出现构成鼓励其他人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便属有罪,不需要有大量行为才会令一个在场的被告人进阶为作出鼓励形式的参与者,如果被告在场以言语、示意、行为提供鼓励,便可被视为「参与」而有罪。当时现场正发生暴动,而且持续了约50分钟,考虑各被告被制服的时间和位置,被截停时正由南向北跑到碧街附近,即从暴动前排所在位置跑过来;事发现场一带店舖已关门,没有商业活动;被告的衣著吻合法官对2019年6月以来,示威游行活动中示威者常见的装备和衣著的司法认知,成为本案的环境证据之一。不接纳「有没有足够时间和机会离开」,官作出唯一合理的推论,各被告人是暴动的参与者而绝对不是一名旁观者或路经现场的市民,肯定被告在现场清楚知道身处现场是一暴动现场,亦清楚知识警方要求在场人士离开,但仍留下来跟警方对峙,借以壮大示威者声势,亦令自己成为暴动的一份子,一起以一个群体与警方对抗,直至被制服。裁定所有被告暴动罪成。爆炸头报导IG/FB@boomheadhk#理大围城#围魏救赵#营救理大#没有暴徒只有暴政#油麻地#连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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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 11人暴动罪成囚51至55个月 被告患末期肾衰竭狱中未能每天洗血 减刑3个月

#理大围城11人暴动罪成囚51至55个月被告患末期肾衰竭狱中未能每天洗血减刑3个月https://bit.ly/3Jumd6q11人分别被判囚4年3个月至4年7个月。其中37岁的洗街车司机于22岁起患末期肾衰竭,需要每天在家洗血8小时,但他在还柙期间却只能每星期洗血两次、每次4小时。区院暂委法官徐绮薇考虑到被告在狱中需要承受额外痛苦,故「法外施仁」减刑3个月。相关报导:▌#理大围城11人暴动罪成还柙至3.11判刑官批剧团演教员称到场取材属一派胡言https://bit.ly/3HBRv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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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外围冲突11名被告判囚51至55个月

理大外围冲突11名被告判囚51至55个月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有示威者在外围与警方发生冲突,其中11名男子在弥敦道被捕,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分别被判囚51至55个月。法官徐绮薇宣判时表示,本案参与人数众多,涉及1500至2000人,相比警方约200人,人数悬殊,警方一度弹药耗尽,需调派人手支援,部分示威者身穿示威装束等,显示其有计划掩饰身分避免刑责。警方到场前已有大批人群集结,组成人链传送物资,可见有组织而非偶然集结,计划周详,案发地点接近民居,令市民人身安全受威胁。法官认为,11名被告作为支持鼓励一分子参与暴动,没有证据显示有领导及号召角色,以4年9个月作量刑起点,没有案底扣减2个月,因辩方没有过度挑战证供,节省法庭时间,扣减1个月,判囚54个月。其中一名被告患末期肾衰竭,法官决定法外施恩再扣减3个月,判囚51个月;两名被告另管有索带罪成,判囚3个月,当中1个月刑期分期执行,判囚55个月。2023-03-1115: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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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油麻地围捕 庄正等10人暴动罪成 判囚50至52个月

【理大围城】油麻地围捕庄正等10人暴动罪成判囚50至52个月2019年11月,大批市民欲营救被困理大校园内的示威者,油麻地共213人遭围捕,被控暴动。包括独立歌手庄正等10人经审讯后被判罪成,今(7日)于区域法院进行求情及判刑。法官林伟权以4年9个月作量刑起点,考虑各被告无案底、节省法庭时间、部分被告案发时年轻,可获减刑,判处各被告监禁50至52个月。各被告的刑期分别为:第一被告欧阳浩明:52个月第二被告翟柏龙:52个月第三被告湛沛林:50个月第四被告陈思进:50个月第六被告郑太君:52个月第七被告庄正:52个月第八被告周嘉慧:50个月第九被告周诺澄:50个月第十被告简澧然:52个月第十一被告黎子欣:52个月10名被告分别为:欧阳浩明(地盘管工;案发时25岁,现28岁)、翟柏龙(摄影师;案发时28岁,现31岁)、湛沛林(学生;案发时19岁,现22岁)、陈思进(发型师;案发时18岁,现21岁)、郑太君(案发时25岁,现28岁)、庄正(音乐教师;案发时28岁;现31岁)、周嘉慧(学生;案发时19岁;现22岁)、周诺澄(学生;案发时19岁,现22岁)、简澧然(音乐教师;案发时24岁,现27岁)及黎子欣(酒吧店员;案发时22岁,现25岁)。他们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或约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同案第五被告陈子宏被捕时身处油麻地站出口上方,法官不排除他因好奇而留下观察,故早前裁定他罪名不成立。稍后有详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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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冲突 8人涉油麻地暴动被判囚3年半至4年9月

理大冲突8人涉油麻地暴动被判囚3年半至4年9月2019年理大冲突事件中,有示威者发起行动试图分散警力或营救其他示威者,警方当晚在油麻地以暴动罪拘捕213人,分为17宗案件处理。其中1宗的11名被告中,有6人承认暴动罪,2人经审讯后定罪,8人在区域法院分别监禁3年半至4年9个月,案中余下的3人潜逃。暂委法官叶启亮判刑时说,本案暴动是社会事件中最大规模之一,发生在人烟稠密的地方,对公众造成滋扰,令附近居民担心人身安全,使主要道路受阻。事件加深不同政见人士的分歧,破坏警民关系。示威者针对警方作出暴力行为,更是挑战法治,案情严重。他又认为暴动有相当预谋和一定计划,案发时2000名示威者筑成防线,与警方对峙及投掷杂物、砖头等,更在1小时内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暴力情况如同小型战场。警方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主管、高级督察潘崇礼在庭外见记者表示,在213名被捕人中,已有68人被法庭裁定暴动罪成,其余正等候审讯或裁决。他重申,市民享有言论、新闻、集会等自由,但必须守法,警方不会容忍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会果断执法。2023-02-2513:0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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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 7人暴动判囚5年1个月 2男携缩骨遮望远镜囚5年4个月 目前最长刑期

#理大围城7人暴动判囚5年1个月2男携缩骨遮望远镜囚5年4个月目前最长刑期独媒报导https://bit.ly/3JwzF9N2019年11月「理大围城」,大批市民响应号召前往「营救」被困示威者,油麻地共有213人被围捕,全被控暴动罪并分成多案起诉,其中10人的案件今(11日)于区域法院判刑。暂委法官郑纪航批评暴动者的行为目无法纪,肯定会令相信法治的市民震惊及心痛,法庭必须重判被告,以显示「破坏法治、破坏秩序的人须付上沉重代价」,其中两名男被告分别携带缩骨遮和望远镜,郑官指二人参与程度较高,判监5年4个月,另外7人则属最低参与程度,判监5年1个月。至于开审前认罪的女学生,则被判入教导所。多名亲友闻判后拭泪。翻查纪录,当晚油麻地围捕案已判刑的被告共有60人,当中5年4个月为目前为止最长刑期。#油麻地#围捕#救理大#围魏救赵#郑纪航#红官#狗官冚家亡#欲加之罪#冤狱#没有暴徒只有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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