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妨碍立法会人员等罪 林卓廷、尹兆坚和黄碧云判刑
承认妨碍立法会人员等罪林卓廷、尹兆坚和黄碧云判刑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尹兆坚与黄碧云涉及2018年「一地两检」及2020年内会「闹双胞」等多宗议会冲突。3人分别承认藐视及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罪,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尹兆坚被判监禁7星期,林卓廷被判监3星期,黄碧云则被判监4星期。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在判刑时表示,议会是文明议事的地方,纵使有不同意见,但议会是严肃的。他形容案件有如「一场又一场闹剧」,被告不断以不同方式打扰议事,行为不能容忍,判囚绝对恰当。裁判官又指出,当时林卓廷挣扎,拒绝保安带离会议厅,尹兆坚在混乱中冲击主席台,并且掷标语牌。考虑到各罪行发生于不同日期,涉及不同议题,刑期分期执行,3名被告判监3至7个星期。尹兆坚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批,以1万元现金保释,不准离港,由于他仍涉及初选案,需继续还押。民主党表示,将会为3名被判监的前立法会议员及其家人提供所需支援。2022-12-1319:4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