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乐前助理工程师承认隐瞒利益冲突 下月3日判刑
大家乐前助理工程师承认隐瞒利益冲突下月3日判刑被廉署起诉的大家乐企业前助理工程师,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隐瞒自己是一间承办商的主要股东,诈骗大家乐两项工程判授予该承办商。案件押后至5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保释。被告为53岁的陈耀华,是大家乐企业前助理工程师,他承认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案情透露,被告于2021年2月至12月初任职大家乐企业助理工程师,为大家乐集团一个厂房的工程和维修项目,向承办商索取报价。根据雇员手册,如雇员在一个机构有任何权益,该机构与大家乐集团及其子公司有业务往来,雇员必须申报。被告于2021年3月至9月期间,被指派为厂房两项工程向承办商索取报价,一项为保安更亭的更换工程,另一项则为空调系统维修工程。被告就有关工程各提交了三份报价单,被告两次均建议大家乐集团把工程判授予领冠工程。该两项工程最终都判授予领冠,涉及费用共约7万元。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案发时是领冠的唯一董事和主要股东,但从没向大家乐集团申报。如大家乐集团知悉被告是领冠的董事和股东,便不会委聘领冠进行该些工程。2023-04-2016: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