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两镭射笔判囚5个月 裁判官:可致重大伤害幸没使用
男子携两镭射笔判囚5个月裁判官:可致重大伤害幸没使用2019年10月一场集会演变为警民冲突,一名男子在旺角附近携有两支镭射笔被捕,事隔两年半后被控,早前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武器罪成,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囚5个月。辩方求情指40岁被告身世值得同情,20岁中学毕业后打算投身社会,因脑痫症病发入院,一度昏迷留医深切治疗部,出院后曾任职搭棚,工作期间再次晕倒,过去10年听从医生意见,无法工作,依靠综援为生,遇上有压力或紧张时会容易病发。被告父母离异后,父亲之后离世,目前被告独居。裁判官林子康判刑表示,案件控罪相当严重,被告管有两支3B级别镭射笔,可以造成重大伤害,幸好被告没有实际使用,裁判官形容被告经历坎坷,长年因顽疾无法工作,依靠综援为生,被捕以来长时间承受精神压力煎熬仍行为良好,获善导会社工的正面评价,法庭以6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酌情减刑1个月,希望被告服刑后重投社会继续人生。2023-11-1716: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