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冀修订保护海港条例 为市民享受海港设施拆墙松绑
当局冀修订保护海港条例为市民享受海港设施拆墙松绑海滨事务专员李恺仑表示,近年社会有声音要求检视《保护海港条例》,让某类海滨改善工程及早落实,当局亦希望可以修例。李恺仑认为,如果填海是为了发挥海港功能,让市民享受到海港相关设施,例如登岸堤阶、码头、行人板道等,当局属意「拆墙松绑」,在法例引入一个比较简单机制处理;稍后会将建议提交海滨事务委员会及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亦会展开公众咨询。她举例,一些较小型的海滨改善工程,例如在坚尼地城新海旁增设行人板道,甚或重新发展已荒废码头,例如启德前跑道的旧码头等,由于这些工程规模未必能证明《保护海港条例》下的「凌驾性公众需要」,因而未有推展。她指出,根据在1997年制定的《保护海港条例》(第531章),在海港范围内增设行人板道,不论规模大小均属填海工程,基于条例列明不可于维港范围内进行填海工程的推定,若要进行有关工程,必须证明项目有「凌驾性公众需要」,相关考虑及决定应以书面记录,并拟备「具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资料」证实「凌驾性公众需要」,形容门槛相当高。2023-02-1913: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