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智障男认向警车掟汽油弹判监37个月 官指以警察为目标情节严重
中度智障男认向警车掟汽油弹判监37个月官指以警察为目标情节严重https://bit.ly/3NZLZiM前年7.1市民上街反《港区国安法》,多区爆发警民冲突,一名案发时24岁的中度智障青年在旺角向警车投掷自制的汽油弹,开审前承认一项罔顾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害而企图纵火罪,今于西九龙法院(暂代区院)判监37个月。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徐绮薇判刑时表示,被告有计划带汽油弹到场,针对警察的人身安全,加上蒙面隐藏身分,情节严重。但考虑到案发时附近没有示威集结、被告单独行事,且汽油弹无成功点燃和掷中警车,故以52个月为量刑起点,被告认罪扣减四分一,因其智障情况再酌情减两个月。辩方早前求情提到,被告父亲在他还柙时因工业意外离世,其曾于内地服刑的母亲亦离世,两名弟弟由七旬外婆照顾,惟因外婆年纪老迈,二人需入住寄宿学校。法官今引述被告求情信,指他对父亲因意外过身非常痛心,感到未能尽孝,望法庭能轻判让他早日与家人团聚,重新肩负照顾年幼弟弟的责任。被告闻判表现平静,散庭时向旁听人士互相挥手,亲友亦纷纷大喊打气:「一个月咋!」、「顶住呀细佬!」由于被告被捕后已还柙近两年,扣除还柙日数,预计一至两个月后便可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