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指不应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件
大律师公会指不应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件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表示,未收到政府有关《法律执业者条例》的具体修例建议,但执委会一致认为,不应「一刀切」禁止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大律师,在香港就一些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代表控方或辩方。大律师公会举行会员周年大会,连任主席的杜淦堃见传媒时表示,不是每一宗案件均涉及国家机密,为保持灵活性,令控辩双方在选择律师时更有弹性,应该与非《国安法》的案件看齐,观感上会更加令公众接受并得到外界支持。杜淦堃表示,如果最终政府提出「一刀切」方案,是公会不乐见,相信国安委及行政长官会充分考虑所有意见才作出决定。他又认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已考虑各方面不同意见,同意今次释法保留弹性;而国安委及行政长官提出的做法是修改本地法律,透过修例去处理,公会也希望以本地立法方式去处理香港问题。被问到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时表示,涉及国安事宜应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杜淦堃说,《国安法》是新事物,行政机关及法院在国安问题上有不同意见、实践上出现张力,不是香港独有,外界应给予时间去磨合。司法程序明显是由法院处理,相信行政机关会充分考虑才决定会否参与或给意见,他不相信律政司及国安委会忘记原则及做出破坏香港法治的行为。2023-01-19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