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娃17年花46万女子向前夫要一半被驳 法院:超出离婚协议约定】
【养娃17年花46万女子向前夫要一半被驳法院:超出离婚协议约定】近日,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女子李某与男子许某于2004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其十八岁。后男方表示经济困难,等宽裕后给付抚养费。女方就抚养费问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女方称,17年来为女儿支付学费、伙食费、旅游费合计46万余元,要求男方负担一半。法院审理后认为,追偿费用超出协议约定且未征得男方同意,亦不能证明费用确属必要、合理。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女方的请求,同时对男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行为予以批评。【网评】某些评论在骗鬼,04年学校食堂每月150就够了?04年不是94年。。。我们十八线04年早餐皮蛋瘦肉粥2块,一个月光吃粥也要180。。。当我们没充过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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