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公署指教育局对智障儿童学校宿舍运作指引不足
申诉专员公署指教育局对智障儿童学校宿舍运作指引不足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教育局对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监管情况,发现局方以往未有针对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另行订立详细的运作要求、限制及巡查制度,校外评核亦不会直接评核宿舍部的运作。由于寄宿智障儿童表达能力有限,一旦发生问题,或会难以向家长清晰说明情况。公署亦发现,教育局对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日常运作指引不足,未有强制宿舍部设置闭路电视监察系统及抽查录影片段,对宿舍内被使用身体约束物或隔离的情况欠缺监察,以及呈报宿舍部发生的严重或危及生命意外事故机制失效等。公署认为,教育局有必要积极发挥监管效能,加强提升宿舍部的服务,保障寄宿智障儿童的福祉。公署提出12项改善建议,包括为宿舍部订明部分日常运作的基本要求,并纳入校本政策及指引;强制要求宿舍部必须设置具录影功能的闭路电视;针对以身体约束物及隔离作为管教寄宿智障儿童失控情绪及行为的措施,为宿舍部制定详细及严谨的基本指引;以及加强突击巡查等。2023-04-2710: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