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大家谈:涉煽惑杯葛香港选举黄世泽:被廉署通缉属光荣;周庭弃保流亡自揭写悔过书香港正在新疆化?习近平若彻底砸烂香港恐造成哪些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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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时事大家谈】涉煽惑杯葛香港选举黄世泽:被廉署通缉属光荣;周庭弃保流亡自揭写悔过书香港正在新疆化?习近平若彻底砸烂香港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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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诉男子转载煽惑杯葛区选帖文 通缉已离港帖文原作者黄世泽

廉署起诉男子转载煽惑杯葛区选帖文通缉已离港帖文原作者黄世泽廉政公署今早落案起诉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在今年区议会选举期间,在个人网上社交媒体专页转载一则煽惑他人杯葛区议会选举的帖文,被告下午被带往粉岭裁判法院答辩。另外,廉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帖文的原作者、已离港的黄世泽。涉案38岁男子文荣锋,报称是电脑程式员,被控一项罪名,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廉署说被告涉嫌在今年10月31日,在他个人网上社交媒体专页上展示一则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帖文。调查发现,被告转载的帖文,原本由黄世泽于选举期间在两个网上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该帖文并附有一项超连结,内容为黄世泽在一个社交网站频道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廉署表示,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今早落案起诉文荣锋。因黄世泽已离开香港,廉署已向法院申请手令,并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他。廉署指,45岁的黄世泽,面对三项控罪,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条例》。他涉嫌今年区议会选举期间,分别在3个网上社交媒体平台,展示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一段影片及两则帖文。2023-12-0512:4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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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正式通缉弃保流亡加拿大的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

港警正式通缉弃保流亡加拿大的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香港警方正式通缉弃保流亡加拿大的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并称除非周庭自首,否则她将终身被追捕。综合香港电台和文汇网报道,香港警方星期二(2月6日)召开记者会回顾去年香港治安情况。香港警务处副处长简启恩在被问及周庭是否已被通缉时,确认周庭已被正式通缉。简启恩说,警方在处理每宗案件时,都会因应实际情况采取各种行动,追查一些畏罪潜逃人士的下落,例如发出悬红、向法庭申请拘捕令,或列入通缉名单等,希望将这些人士通缉归案。简启恩形容畏罪潜逃是羞耻行为,任何逃犯都不应该妄想潜逃离开香港后,可以逃避任何刑责,并称除非周庭自首,否则她将被终身追捕。他说,这些人士出卖诚信畏罪潜逃,利用瞒骗手段,逃避法律的责任,离开香港后就堆砌一些借口,以受害者的姿态,企图自我制造一些光环,博取同情,更可耻是乞求外国反华势力的包庇。简启恩劝喻周庭或其他在逃人士回头是岸,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改过自新,否则只会泥足深陷和后悔莫及。在27岁生日当晚(去年12月3日)于社媒平台发文,写到她9月离开香港前往加拿大多伦多升学,原计划12月底回港向警方报到,但经深思熟虑,“考虑到香港形势、自身安全、我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我决定,不会去报到了,也大概一辈子不会回去了”。港府去年12月发出严正声明,点名周庭罔顾法纪,严厉谴责她“畏罪潜逃的羞耻行为”。称,警方曾尝试宽大处理,但换来瞒骗。香港警方去年12月29日受询时说,周庭涉嫌干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被警方国安处拘捕后获保释,她并未依照警方指明的时间12月28日到警署报到,违反保释条件。警方严厉谴责这畏罪潜逃的羞耻行为,并将全力依法追捕。...2024年2月8日1:5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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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廉署通缉罗冠聪等五人 涉煽惑他人不投票

港廉署通缉罗冠聪等五人涉煽惑他人不投票香港廉政公署通缉立法会前议员罗冠聪、曾参与民主派初选的张昆阳,和三名前区议员李轩朗、李家伟及刘珈汶,五人涉嫌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不投票或投白票。目前五人均已离开香港,廉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他们归案。根据《星岛日报》报道,廉署今天说,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上述五人,他们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廉署早前就有人涉嫌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中违反《条例》第27A条展开调查,并根据既定程序,就调查结果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有关法律意见认为,有足够证据向上述五人作出检控。25岁的张昆阳、25岁的李家伟、26岁的刘珈汶及28岁的李轩朗,同面对一项控罪,即违反《条例》第27A(1)条。张昆阳另面对两项类似罪行。张昆阳、李家伟、刘珈汶及李轩朗涉嫌于前天(16日)借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透过社交媒体平台广播四人之间的讨论,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不投票。张昆阳还涉嫌于周三(15日)借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在其两个社交媒体专页上展示两篇贴文,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不投票。28岁的罗冠聪也亦面对一项控罪,违反《条例》第27A(1)条。他涉嫌于或约于本月3日借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在一个网上会议上发言,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不投票。因这五名人士已离开香港,廉署今早及昨天分别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五人归案,并获裁判官签发有关手令。就有人涉嫌在立法会选举中干犯《条例》第27A条罪行,廉署至今拘捕10人,当中两人已被起诉;另有七人正被通缉,包括上述五人。有关调查现在仍然继续。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10月30日展开,根据《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即明天)被界定为是次选举的“选举期间”。《条例》订明,“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发布:2021年12月18日3:4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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