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于11年前杀害情妇后弃尸 误杀罪成判囚9年半
男子于11年前杀害情妇后弃尸误杀罪成判囚9年半已婚证券公司前董事陈文深于11年前杀害情妇后弃尸,尸体至今仍未寻回。被告被裁定谋杀罪不成立,误杀罪成,判监禁9年半。辩方指陈文深已服刑9年,而一般判处入狱12年如行为良好,服刑9年已可刑满释放,希望能即时释放。辩方代表律师表示,惩教署经计算后,被告仍须在荔枝角收押所服刑多31日才可获释。法官黄崇厚在判刑时指,被告2003年与前妻结婚,2008年起与死者发展婚外情,案发时被告向情妇提出分手,对方咒骂他全家,声称会故意捏造虚假指控令他身败名裂。亦作势想跳楼,被告一怒之下出手大力按压对方的口鼻喉咙,令她窒息而死。法官指出本案并非有预谋的案件,被告表示不希望死者会死在他手上,他因本案已失去家庭及事业,但只是细小的求情因素,最大的求情因素是在审讯时承认自己是被激怒而杀人,在综合考虑全部案情及被告背景等,作出有关判刑。陈文深被控于2011年10月6日谋杀33岁情妇秦嘉仪。2015年首次审讯时,被裁定谋杀罪成,成为本港首宗「无尸、无招认、无法证」但成功入罪的谋杀案件。他其后上诉得直,承认因为自卫而错手杀人,但同样被裁定谋杀罪成。上诉庭去年认为有证据显示二人曾争执混战,不排除被告可能因挑衅行为而误杀死者,下令案件发还作再审。在今次第3次审讯中,被告最终被裁定谋杀罪不成立。2023-02-2816:5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