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员向5岁女童淋热水致半身脱皮 判囚28个月
前警员向5岁女童淋热水致半身脱皮判囚28个月曾任职警员的49岁男子,3年前用花洒向当时女友的5岁女儿淋热水,导致女童半边身烫伤脱皮,并患上创伤后遗症,被告早前承认虐儿罪,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监28个月。受虐女童母亲、33岁女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虐儿罪成,被判囚15个月。法官陈广池判刑时说,男被告F.S.L.当时与女友已同居多月,理应了解如调校花洒水温,事发当日趁女友不在场主动为女童洗澡,为了玩乐及满足虐待心态,开热水淋伤女童,更不让女童关热水,明显是想延长女童受苦时间,又指被告当时没有受酒精或药物影响,行为残酷、无情、邪恶,令人震惊,不接纳辩方声称是鲁莽。法官又指,男被告1998年任职警察,2019年开始缺勤,但2020年5月才正式被革职,质疑为何需时8个月才正式被革职,而且期间可获发部分工资,被告亦有强逼儿子看色情片、欺骗亲戚金钱等29项案底,可见他为人狡猾恶毒,毫无悔意。至于33岁的女被告W.N.M,法官认为她忽略女儿伤势,令伤口超过一个月也没有妥善治理,形容女童的脱皮伤势恐怖得像一块肉色胶纸贴在身上,质疑女童母亲毫无悔意,长达一页半求情信竟然没有提及女儿所受苦楚,亦否认犯下虐儿罪,从头到都只是指责男被告欺骗她感情及金钱,但相信她重犯机会低,酌情减刑3个月后判监15个月。2023-11-0120:5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