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女子3年前于旺角管有喷漆及索带等 判囚4个月
24岁女子3年前于旺角管有喷漆及索带等判囚4个月一名24岁女子被控在2019年10月,在旺角管有喷漆等物品,早前承认一项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4个月。裁判官崔美霞引述案情指,案发日有过千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警方多次警告无效。被告在警方驱散时逃跑遭截获,当时穿黑色衣物,意图逗留在非法集结范围,带同喷漆、索带等非日常用品,明显有意图摧毁财产。裁判官认为,当时大批情绪高涨的人集结,情况若恶化会破坏社会秩序,案情严重,判刑必须展示维护公众秩序的重要性。量刑起点定在7个半月,被告认罪且事件至今超过3年而给予减刑,判被告监禁4个月。辩方求情说,被告过往品学兼优,志愿是成为一名护士,家人赞扬她为人上进、热心公益,受社会气氛和无深思熟虑而犯案。她事后情绪低落和失眠,一度接受精神科治疗,前途受损,得到深刻教训,感到后悔。2022-12-0917: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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