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男队目虚报火警罪成 还柙到6月7日判刑

#港闻【Now新闻台】消防男队目多次对消防处作出虚报,被裁定三项虚报火警罪成,押后到6月7日判刑。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审理,46岁被告刘浩殷,去年5月向消防处作出3次虚报,包括医院火警警报启动、有人被困升降机和有人企图跳楼,被控三项虚报火警罪和一项浪费警力罪。裁判官屈丽雯称,没有证据显示案发时,被告的手机正由其他人使用,被告致电消防处时,亦没有提供详细事发地点及其联络方式,裁定他三项虚报火警罪罪成,而浪费警力罪则不成立,案件押后至6月7日判刑,被告还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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