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开学日非法集结案21岁学生认罪判囚六星期#港闻四名中大生涉嫌去年在中大入口推跌铁栏及向保安员撒白色粉末,其中一人承认参与非法

None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中大开学日办升旗礼 称属于国安教育一部分

中大开学日办升旗礼称属于国安教育一部分香港中文大学星期一(9月5日)首次在开学日举行升旗仪式,称这属于国安教育一部分,希望以此增加学生对祖国归属感。综合《星岛日报》《明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香港中文大学星期一在开学仪式举办了升旗典礼,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教育局局长蔡若莲、警务处处长萧泽颐、副处长周一鸣、中联办教育科技部副部长徐凯、中央驻港国安公署联络局局长邓建伟,以及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国际部主任王琪等高官出席中大升旗典礼。中文大学称,这是中大首次于开学日举办升旗仪式,属国安教育的一部分,希望以此增加学生对祖国归属感。仪式由中文大学校董会主席查逸超及校长段崇智主持。综合中大发放的新闻稿和仪式片段,校方安排了保安员担任升旗队,众人在升旗时唱国歌,之后挥动手中的国旗及区旗,其后没有致辞环节或其他参观活动。校方称考虑日后将自设升旗队,例如让学生加入队伍。段崇智在新生入学礼上称,他们在冠病疫情下克服种种困难,成为成为中大的一份子值得嘉许,并强调大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成为世界公民,具备必要的技能、价值观和行为素质,让他们在多元互通的世界中茁壮成长。除了中大,香港教育大学星期一也发新闻稿,称首次举办开学礼和升旗仪式,由校长张仁良、副校长李子建和陈智轩主持,有超过350名师生出席,由学生负责升旗。港大及岭大早前分别也举行了本学年的新生入学礼及迎新典礼,当时的新闻稿没提及有校外的人员出席。《星岛日报》分析称,中大在2019年发生“学生暴徒”与警方的“二号桥争夺战”,是2019年反修例风波的一次重要事件,影响至今仍未完全熄灭。因此,许多高官出席中大的升旗典礼,多少洗刷了中大在2019年的“暴徒大学”形象。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称,中大予外界感觉较激进,他相信今次国安公署派员出席中大升旗礼,是对校方近一两年愿意推动爱国活动的肯定,因此出席升旗礼是可以理解,但认为不宜有太多政治猜测。发布:2022年9月6日11:41AM

封面图片

青年参与反修例非法集结案 律政司上诉至终院今审理

青年参与反修例非法集结案律政司上诉至终院今审理一名男子涉嫌2019年在黄大仙参与非法集结,早前被判罪成;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被告上诉得直,律政司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终审法院今日开庭审理。律政司代表指出,涉案男子在身旁有人用镭射笔照射警方后,从他人手中接过电筒及照向警方,可见其集结在一起;答辩方则指,控方所述情况仅维持约1分钟,控方的推论过于武断。终院法官押后裁决,男子续准保释。案件申请人为律政司司长;答辩人为麦永华,原被控于2019年10月7日在黄大仙新光中心外,连同另一名男子非法集结。律政司一方陈词指,现场片段显示有两一男一女坐在被告身旁,两人用电筒及镭射笔照射警员,麦永华从他人手中接过电筒后、不只一次照向警方,反映他与他人集结一同行事。高等法院法官考虑到案发时16岁麦永华的年纪及其行为,不能排除他是出于「贪玩」及「独行独断」;律政司认为,麦永华在审讯中没有出庭作供,高等法院法官不应揣测他有其他动机使用电筒。答辩方陈词时表示,律政司一方依赖麦永华在1分钟内的行为,武断地总结他有罪,但麦永华除了上述1分钟以外,一直单独行事,即使曾使用电筒,不代表他有意图与他人集结在一起。2023-06-2314:40:54(1)

封面图片

香港非法集结案上诉得直 黎智英等四人获减刑

香港非法集结案上诉得直黎智英等四人获减刑香港维园非法集结案涉案四人获得减刑,其中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上诉法庭星期一(8月14日)上午宣判,2019年8月18日香港维园非法集结案此前被判囚八至18个月不等的黎智英等七人,其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定罪上诉得直,撤销该定罪及判决。至于参与非法集结,则维持原判,四名原先未获缓刑被告,由于部分控罪被撤销,均获准减刑。其中黎智英获减刑三个月,即刑期由一年减至九个月。七名上诉人依次为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李柱铭,其中黎智英、梁国雄和何秀兰未到庭。控罪指,七人于2019年8月18日分别组织及明知而参与一个违规《公安条例》下进行的公众游行,案件经审讯后七人均被裁定罪成。其中,黎智英和李卓人被判囚12个月、梁国雄和何秀兰分别被判监18及八个月。四人均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由于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定罪上诉得直,黎智英改判监九个月,李卓人改判监六个月,梁国雄及何秀兰则改判监12个月及五个月。吴霭仪和何俊仁被判监12个月,李柱铭被判监11个月,三人均获判缓刑两年,均未有就刑期提出上诉。上诉一方早前指出,法官裁定黎智英蓄意及计划组织游行,并非只想分散人群。黎智英指,各上诉人当时只参与“流水式集结”,并非组织者;李柱铭和何秀兰否认曾参与设计游行路线;吴霭仪指当天游行开始20分钟后才到达铜锣湾,肯定不是组织者;其余上诉人也否认是组织者。

封面图片

#法庭职训局学生承认中大游行非法集结还柙候判https://bit.ly/40TPYTV相关报导:▌承认中大游行非法集结20岁职

封面图片

港理大外非法集结案 四人被判监禁一人入更生所

港理大外非法集结案四人被判监禁一人入更生所2019年香港警方封锁香港理工大学期间,多名人员在尖沙咀科学馆外聚集声援被困人士。五人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罪,其中一名在案发时未成年的被告星期二(10月11日)在区域法院被判进入更生中心,其余四人被判监禁14个月至18个月。综合香港《星岛日报》《明报》报道,被判刑的五名被告包括:装修工人赖俊雄(案发时21岁,下同)、时装设计师陈子朗(21岁)、女学生林绮雯(17岁)和郭惠玲(19岁),以及地盘工人温欣(21岁)。辩方在求情时称,本案较同类事件和平和轻微,无暴力冲击。法官练锦鸿判刑时称,事件源于反修例事件,理大遭大肆破坏,附近交通瘫痪,警方遂封锁校园,有人呼吁到场声援;当天为上班日,该处酒店商店林立,事件令香港国际形象受损。他也称,警方屡次警告驱散人群,无证据显示被告从事破坏行为,不过可从其装备推论犯案,事件也不涉及使用燃烧弹。法官称,港府已于该年6月暂缓修例,但部分不满政府政策和社会现象的示威者仍借题发挥,直接挑战警方执法和政府威信,法庭要严厉打击这些行为。法官认为判刑须予以惩罚和震慑,因此以监禁24个月为量刑起点,赖俊雄管有索带、面罩和啤酒樽,陈子朗则携有扳手和剪刀,属于社运常用以破坏财物、掩饰身分及制造武器的工具,两人被判囚16个月;郭惠玲未及时认罪,她向感化官称只是身处现场,似乎没有歉意,判囚18个月;温欣带备手套用来自保,参与程度低,判囚14个月;至于携有扳手的林绮雯,法官因其年纪及报告建议判入更生中心。发布:2022年10月12日10:52AM

封面图片

参与非法集结审前认罪 女子被判入狱9个月2星期

参与非法集结审前认罪女子被判入狱9个月2星期一名女子于4年前理大冲突期间,在尖沙嘴一带参与非法集结,在审前承认控罪,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监9个月2星期。暂委法官严舜仪判刑时指,虽然本案的非法集结并非精密部署,但示威者明显有备而来,否则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集结过百人及携有雨伞等常见装备,示威者当时更互相协调、逼近警方防线,因此不可能是突然发生的情况,但接纳被告在案中并非策划者。严舜仪又表示,警方在2019年11月围封理大后,有人在网上呼吁协助被困理大内的人,警方布防阻止示威者涌入理大,案发时示威者明显企图突击理大,任何与此目的有关的非法集结均有极高风险,考虑到案发地点非主要干道,非法集结因警方驱散而结束,示威者并未抵抗,因此判被告监禁15个月为起点,而被告在审前认罪,她案发时只有19岁,因本案患上焦虑症后仍积极工作和学习,因此酌情减刑,最终判监9个月2星期。女被告曾晓琳,报称学生,承认于2019年11月,在尖沙咀科学馆广场一带,连同其他人非法集结。同案另外19名被告均不认罪,案件仍在审讯。2023-08-1118:23:11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