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参与反修例非法集结案 律政司上诉至终院今审理

青年参与反修例非法集结案律政司上诉至终院今审理一名男子涉嫌2019年在黄大仙参与非法集结,早前被判罪成;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被告上诉得直,律政司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终审法院今日开庭审理。律政司代表指出,涉案男子在身旁有人用镭射笔照射警方后,从他人手中接过电筒及照向警方,可见其集结在一起;答辩方则指,控方所述情况仅维持约1分钟,控方的推论过于武断。终院法官押后裁决,男子续准保释。案件申请人为律政司司长;答辩人为麦永华,原被控于2019年10月7日在黄大仙新光中心外,连同另一名男子非法集结。律政司一方陈词指,现场片段显示有两一男一女坐在被告身旁,两人用电筒及镭射笔照射警员,麦永华从他人手中接过电筒后、不只一次照向警方,反映他与他人集结一同行事。高等法院法官考虑到案发时16岁麦永华的年纪及其行为,不能排除他是出于「贪玩」及「独行独断」;律政司认为,麦永华在审讯中没有出庭作供,高等法院法官不应揣测他有其他动机使用电筒。答辩方陈词时表示,律政司一方依赖麦永华在1分钟内的行为,武断地总结他有罪,但麦永华除了上述1分钟以外,一直单独行事,即使曾使用电筒,不代表他有意图与他人集结在一起。2023-06-2314:4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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