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认管有爆炸品罪 判囚40个月
男子承认管有爆炸品罪判囚40个月警方前年在粉岭截查一名网络工程师,在他的行李箱发现大量化学粉末、烟花棒、爆竹及无线电遥控,他在警诫下说,收取1万至2万元报酬运送这些物品。他早前承认管有爆炸品罪,今早在区域法院被判监禁40个月。控罪指,44岁被告2021年2月在荣福中心外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包括一万多克的硝酸钾粉末、二千多克氧化铁(III)粉末、一千多克烟花棒、约一百多克爆竹及两套无线电遥控。案情透露,被告当日带同红白蓝袋,乘的士到联捷街,进入荣福中心后,手持行李箱出来。警方上前截查,在行李箱内发现控罪所指的物品,并在红白蓝袋发现约200个防毒面具滤芯。经政府化验所专家检验,确认涉案粉末为炸药原材料,无线电遥控可用作遥距引爆。警方在被告手提电话发现,事前有人透过通讯软件向被告表示要「整蛋糕」,被告则称只负责交收。警方指,网上有人讨论用面粉导致爆炸,示威者以「整蛋糕」作为管有面粉的辩解。另外,被告身上被搜出荣福中心某单位的锁匙,单位内搜出伸缩棍、弓箭及箭头等。同案62岁被告被控管有单位内的物品,他否认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案件排期8月开审。2023-02-2013: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