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认管有爆炸品罪 判囚40个月

男子承认管有爆炸品罪判囚40个月警方前年在粉岭截查一名网络工程师,在他的行李箱发现大量化学粉末、烟花棒、爆竹及无线电遥控,他在警诫下说,收取1万至2万元报酬运送这些物品。他早前承认管有爆炸品罪,今早在区域法院被判监禁40个月。控罪指,44岁被告2021年2月在荣福中心外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包括一万多克的硝酸钾粉末、二千多克氧化铁(III)粉末、一千多克烟花棒、约一百多克爆竹及两套无线电遥控。案情透露,被告当日带同红白蓝袋,乘的士到联捷街,进入荣福中心后,手持行李箱出来。警方上前截查,在行李箱内发现控罪所指的物品,并在红白蓝袋发现约200个防毒面具滤芯。经政府化验所专家检验,确认涉案粉末为炸药原材料,无线电遥控可用作遥距引爆。警方在被告手提电话发现,事前有人透过通讯软件向被告表示要「整蛋糕」,被告则称只负责交收。警方指,网上有人讨论用面粉导致爆炸,示威者以「整蛋糕」作为管有面粉的辩解。另外,被告身上被搜出荣福中心某单位的锁匙,单位内搜出伸缩棍、弓箭及箭头等。同案62岁被告被控管有单位内的物品,他否认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案件排期8月开审。2023-02-2013: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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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师承认管有爆炸品罪 案件下月判刑

网络工程师承认管有爆炸品罪案件下月判刑一名网络工程师被发现在携带的行李箱内藏有可用作制造爆炸品的化学粉末及烟花棒等物品,他在区域法院承认管有爆炸品罪,案件押后至下月20日判刑,以待控方就炸弹材料等索取专家意见,及让辩方索取进一步指示。44岁被告2021年2月在粉岭荣福中心外被截查,警员在他的行李箱内发现藏有大量化学粉末、烟花棒、爆竹及无线电遥控。案情指,专家发现涉案无线电遥控可用作引爆炸弹,被告案发前曾与他人通讯,对方称要「整蛋糕」,而被告则表示负责交收材料。被告在警诫下声称收取1万至2万元报酬运送物品,涉案物品价值约15万至20万元,但法官郭启安指被告月入约6万元,质疑何须为2万元报酬而犯案,又质疑案件涉恐怖主义成分,比示威者使用汽油弹更甚,无线电遥控可乘人不备、遥距引爆炸弹,并追问被告犯案原因,辩方则指被告没有给予指示,但会在押后期间再索取。案情又指,当日在被告身上被搜出一条锁匙,可用来进入荣福中心一单位,警方在单位内检获8支伸缩棍、5枝弓、69枝箭及45个箭头,同案另一名报称装修工人的62岁被告被控管有上述单位内的物品,否认管有攻击武器及无牌管有枪械等罪,案件排期8月14日开审。2023-01-1314: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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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乔映瑜承认制造及管有爆炸品等罪 判囚61个月

12港人案乔映瑜承认制造及管有爆炸品等罪判囚61个月12港人于2020年涉嫌偷渡离港,在内地水域被捕,其中组织偷越边境罪成判囚2年的乔映瑜在内地刑满出狱后,转交香港面对法律程序。乔映瑜早前承认制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3项控罪,今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囚61个月。法官陈广池判刑指,被告的行为将2019年社会暴乱推到两种可悲的境况,希望使用爆炸品,有意把抗争进一步升级,并于域内外进行有规划跨境潜逃行动。法官在庭上大篇幅引述被告求情信,内容包括表达悔意、因生活模式未如家人期望而出现抑郁,社会气氛令无助的被告变得激进,又提到「热爱和平的香港」及「以后不希望见到政治暴力事件」等,法官相信当中内容真心。法官又指被告因社会风气、群体认同感而强化激进思想,将旺角的住所成为存放暴动装备的地方,又指被告让男友放置喉管炸弹于两人的租用单位,单位内有生理盐水等装备,认为被告是有目的制造动乱,更购买火柴充注入网球,尝试作炸药,虽然威力有限,但打算于暴动中使用,因此刑责不轻。至于妨碍司法公正罪,法官认为潜逃是轻蔑司法制度,过程中涉及域外势力和资金,而被告不但潜逃,更安排、筹划和执行行动,航行期间更负责把风。法官认为本案控罪性质为「史无前例」,把不是共犯的人士都纳入大逃亡计划,如被告等人避开香港法律制裁,将会是对法治的莫大侮辱,因此须以儆效尤。2024-01-3015: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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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闻【Now新闻台】警方于2019年12月在全港多处检获枪械及爆炸品等,拘捕多人。律政司首度引用《反恐条例》起诉10人,案件在高等法院开审,其中两人认罪。各名被告由囚车押送至高等法院应讯。10名被告被控《反恐条例》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的禁制罪、串谋谋杀警务人员等多项罪名,其中黄振强、吴智鸿承认反恐条例控罪,法庭将于周二处理两人的承认案情,而「十二港人」之一的被告张俊富承认两项管有爆炸品及无牌管有枪械罪,另外一名被告钟雪莹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枪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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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交响乐团小号手承认管有爆炸品及攻击性武器囚4年半

小交响乐团小号手承认管有爆炸品及攻击性武器囚4年半警方前年9月截查一名小交响乐团小号手及搜查其红磡迷你仓单位,发现炸药及刀等,涉案小号手早前承认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处监禁4年半。法官判刑时指,根据专家报告,被告管有的炸药原材料可制成9000克土制炸弹或1500克黑炸药,数量和严重性都高于辩方提供的案例,虽然被告并非被控制造爆炸品,但法庭仍须考虑潜在及实际风险,被告管有可观数量的炸药,如果轻判被告,会有违保护公众的原则,亦会向公众传递错误信息。法官认为,虽然被告在案中认罪,但他在求情信中对犯案动机只字不提,但悔意属「口惠而实不至」,相较于其他案例,被告自小受到父母及不同机构培育,他犯案时已经30岁,受过高深教育及有光明前途,因犯案自毁前途、属咎由自取,悔意亦只是源于犯案遭揭发「流于表面」,加上被告另管有多件武器,法官认为加重了案件严重性,最终判监4年半。法官又说,除了控罪书和控方案情列出的物品外,警方在现场亦搜获防毒面具、战术背心、手套、铁钉、铁枝和撬棍等物品,但控方案情撮要中没有提及,显然这些物品都是大型暴乱中常见,如果控方加入案情,法官有理由推论物品会在暴动中使用、成为加刑因素,涉案单位甚或是「迷你军火库」,显示出「为非作歹」的规模。法官指控方没有加入案件,令法庭无法处理,大大减轻了被告刑责,表明会将判案书抄送给律政司司长。2024-05-1018: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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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港人偷渡案男子认制爆炸品罪判监20个月2020年有12名香港人试图驾船偷渡前往台湾途中,在中国大陆管辖的海域内被拦截,其中10人在大陆被判刑,当中刑满出狱遣返的男子黄伟然,今天(12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制造爆炸品罪,被判监20个月。综合香港《明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根据案情,被告黄伟然(30岁)报称机械技工,他承认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4日,在沙头角吴屋村一间村屋,制造俗称DNT的强力炸药。警方1月14日到黄伟然家中将他逮捕,并搜出多个载有二硝基甲茶(DNT)、硫磺、高浓度硝酸、高浓度硫酸等物的器皿,政府化验师证实这些物品为合成爆炸品DNT所用材料。2020年2月获准保释后,黄伟然在朋友介绍下计划偷渡,并获得资助学习开船为偷渡做准备。同年8月23日凌晨,黄伟然等12人乘快艇离港,但随后非法进入大陆水域时,被大陆执法机关截查和拘捕。辩方为黄伟然求情时称,被告出于贪玩好奇制作炸药,没意图使用或伤人,故将炸药埋在后园泥土里。警方搜查时,炸药已退化及降解,仅是粗制滥造。辩方续称,被告由始至终都是个人行事,独自去做了一件好愚蠢的事,其后亦未一错再错,没外带爆炸品。法官姚勋智判刑时说,被告行为非常严重,亦适逢社会运动炽热之时,炸药若落入他人手中后果严重,但考虑他将炸药埋在后园,亦没有引爆所需的雷管,案情较同类型案件轻微,以两年半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20个月监禁。发布:2022年5月12日4:3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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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邓棨然承认管有汽油弹等罪判囚46个月

「12港人」案邓棨然承认管有汽油弹等罪判囚46个月「12港人」之一的邓棨然就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于内地服刑,刑满出狱后回港继续面对司法程序。他承认妨碍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法官指,两案涉及独立控罪,刑期分期执行,共判监46个月。法官练锦鸿认为,各被告不可能不知道爆炸品会对他人带来严重伤害,甚至死亡,本案有计划地部署、精确分工,参与者多于5人,邓棨然为领导角色。虽然涉16枚汽油弹材料,相信被告等人没制造更多汽油弹,只是警方收到情报及时阻止,被告等人于社运期间制造汽油弹,唯一推论是为引起混乱、对抗警方,法庭就此罪判囚34个月。法官又指出,被告被捕后计划逃离香港司法管辖,整个计划中担当重要角色,例如买船、安排潜逃路线等,被告之前并无航行经验及牌照,只有8小时理论及实习便贸然出海,不但为自己生命犯险,亦为其他航行船只带来危险,又斥责被告协助同船人士逃避刑事责任。另外,法官又指,被告在内地被判刑是「自作自受」,并没理由因此减刑。法庭不能排除被告在炽热社会气氛下作出错误决定,但当时30岁的被告有历练及社会经验,不能推说年少无知,妨碍司法公正罪判囚1年。案情指,2019年9月30日晚,邓棨然进入湾仔金乐大厦地下大堂后被警员截停,警方进入涉案单位,发现存放了一些半制成的汽油弹和制造汽油弹的材料等,手机显示群组成员于9月初谋划在「安全屋」内制造汽油弹,计划在10月1日的公众活动中使用。另外,被告连同廖子文、郑子豪、乔映瑜等共12人,计划于2020年8月23日经海路潜逃到台湾,邓棨然把快艇开往布袋湾接载其他人,之后进入内地水域被截获。2024-04-1612: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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