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发布关于苏州绿岸项目有关情况说明:公司将全力通过司法途径还原事实真相】
【陆家嘴发布关于苏州绿岸项目有关情况说明:公司将全力通过司法途径还原事实真相】陆家嘴11月12日发布关于苏州绿岸项目有关情况说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产生侵权纠纷,原告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临2023-093)。针对相关各方的侵权行为,公司将全力通过司法途径,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充分举证,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