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违反《私隐条例》直接促销罪成 罚款4千元
中医师违反《私隐条例》直接促销罪成罚款4千元一名中医师承认违反两项《私隐条例》直接促销的罪名,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共被判罚款4000元。公署在2020年12月接获一宗投诉,投诉人是中医诊所的病人,她在2015年向诊所提供个人资料,被告曾是诊所的中医师。其后于2020年12月,投诉人收到被告的讯息,宣传她新任职诊所的中医药服务,投诉人作出投诉,公署认为事件涉及违反《私隐条例》直接促销罪行,转介警方跟进。私隐专员钟丽玲欢迎法庭裁决,指出资料使用者打算进行任何产品或服务的直接促销时,必须先获得资料当事人的同意,而在首次使用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时,应告知当事人有权在不收费的情况下,要求停止使用相关个人资料,否则资料使用者可能要负上刑事责任。2023-02-101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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