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续审 控方读何桂蓝等3份同意事实
初选案续审控方读何桂蓝等3份同意事实民主派初选案续审,不认罪的16人,控方继早前读出13人的同意事实后,今日读出余下分别属于何桂蓝、林卓廷及黄碧云3份的同意事实。其中林卓廷及黄碧云的版本各自只同意个人事项,包括参选初选、提交提名表格、选举工程单张文章及片段、出席各自选举论坛以及证物链等事项,未有同意任何涉及其他被告、涉案人士或组织的事项。至于何桂蓝的版本,未有同意除教授身份外任何涉及戴耀廷的事项,也没有同意「墨落无悔」立场声明书或2020年7月15日抗争派记者会相关事项,亦没有同意证物链或警方2020年12月24日获批的提交物料令。2023-03-0316: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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