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涉公开警员资料判囚3个月 同案另一被告获缓刑
黄之锋涉公开警员资料判囚3个月同案另一被告获缓刑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等人,涉嫌在网上发帖公开西湾河开枪警员及其家人的资料,被控藐视法庭。黄之锋早前认罪,法官今日判处黄之锋入狱3个月。同案另一名被告亦承认藐视法庭罪,判监禁21日,缓刑一年,另需向律政司支付8000元讼费。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师何卓衡指,法庭在2019年10月起颁发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及故意地对警务人员「起底」,另外亦为西湾河开枪警员及其家人批出匿名令。黄之锋涉嫌于2020年8月在社交网站发帖披露涉案警员的相关资料,帖文两日内被删除,但短时间内已有4900人作出回应,近200人留言和近400人分享,当中有留言是煽动他人对涉案警员家人作出骚扰。何卓衡说,被告身为公众人物,其社交平台达50万人浏览,涉案帖文可广泛及迅速传播,法庭有责任告知公众违反法庭命令属严重事件,须判处阻吓性处罚。代表黄之锋的大律师黄雅斌说,黄之锋在最早的时间认罪,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在发帖后两日内已删除帖文,希望向开枪警员及其家人致歉。黄之锋作为具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帖文一经发布后便覆水难收,如果一开始遵守法庭命令便不会有是次事件发生。同案另一名被告曾子成涉嫌在2020年6月先后在社交专页发布三个帖文,转发包括案中警员及家人的资料。曾子成撰写求情信中提及在事件发生后已删去涉案帖文,没有再使用任何社交平台。他因事件感到沮丧,对其愚蠢行为后悔莫及。2023-04-1712: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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