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天:监管局对干犯条例下的违纪行为必定严肃跟进
黄江天:监管局对干犯条例下的违纪行为必定严肃跟进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明天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在宪报刊登监管局纪律委员会作出首宗纪律制裁命令的公告。监管局主席黄江天表示,监管局作为物管业的法定规管机构,对于干犯条例下的违纪行为,必定严肃跟进处理。就今次违规事宜进行纪律聆讯,责无旁贷。物管业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实施以来首宗纪律聆讯于3月进行。聆讯关乎一名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干犯两项违纪行为,他分别违反施加于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及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的条件。有关的条件要求持牌人须继续符合持有相关牌照的订明准则。但监管局于发出牌照后发现有关持牌人并不符合持有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的准则,即在2020年8月1日前的15年内,没有累积至少10年的香港物业管理服务经验。另外,由于有关持牌人在紧接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申请日期前的3年内,并未持有有效的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亦不符合相关订明准则。纪律会经详细考虑所有相关资料及理据后,一致裁定两项指称干犯违纪行为成立,并决定根据《条例》,命令撤销有关持牌人的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及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2023-05-0419:57:48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