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供应商董事及经理涉售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口罩判囚
口罩供应商董事及经理涉售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口罩判囚一间口罩供应商、其公司董事及经理,涉嫌销售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口罩,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罪成。供应商被判罚款8万元,董事被判囚6个月两星期,经理则被判囚11个月。海关表示,这宗案件是商品说明调查科至今判罚最重的案件,按货品数量计则是历来第二大宗。海关商品说明调查科高级调查主任张永康在法院裁决后表示,刑罚充分反映罪行严重性,对不良营商商户起到阻吓作用。至于涉案的590万个口罩将被充公。张永康表示,这宗案件是源于2020年6月,海关接获口罩品牌持有人举报,指有一批怀疑附有虚假商品制造商声明的口罩,交付政府,海关调查后发现,有690万个口罩流入政府,海关向品牌持有人确认,涉案口罩并非其工厂制造。海关随即展开行动,到供应商位于红磡的办公室搜证,检取文件及电脑设备,即场拘捕供应商经理,检阅文件时揭发位于观塘的上游供应商,将公司董事拘捕。张永康又指,由于涉案口罩来历不明,海关透过私人化验所作检测,发现当中实际生产规格及声称生产规格不相符,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令使用者得不到预期保障。2023-05-0816: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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