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强关注社署有否足够能力应付举报虐儿个案
朱国强关注社署有否足够能力应付举报虐儿个案政府提出《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指明包括社工、幼儿工作员、教师和医生护士等为「强制举报者」,若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受严重伤害,必须举报,否则最高判监3个月和罚款5万元。劳工及福利局发言人表示,条例草案未有列明举报的时限,而每宗个案都有不同情况,难以规定在发现个案后多少时间要举报。立法会教育界议员朱国强表示,条例目的是保障儿童福祉,认为加强举报可发现问题,及时阻止虐儿个案再发生。他认为要界定何为虐儿,尤其要说明何为疏忽照顾,亦要界定何为已作举报。他表示,如社工已向学校举报而校方没有报警,社工有无责任。朱国强关注日后社署有无足够能力应付,又认为要引用实际例子,解说如何符合免责辩护。对于当局计划设立新的留宿幼儿中心,他认为在港九新界各设一间中心是较为理想。2023-05-3118: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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