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批评许智峰谎话连篇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认为,正被通缉的立法会前议员许智峰在《华尔街日报》的撰文属误导。邓炳强在社交专页形容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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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致函美媒 批港前议员许智峰是“没有信誉的骗子”

邓炳强致函美媒批港前议员许智峰是“没有信誉的骗子”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致函美国《华尔街日报》,批评前香港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是“没有信誉的骗子”,并重申港府将尽一切所能将潜逃犯缉拿归案。《华尔街日报》星期天(7月9日)刊出被港府悬红通缉许智峰的文章。文章抨击香港和北京中央政府为了让自己禁声而颁出通缉令,并呼吁西方国家领导人向港府施压“停止骚扰海外民运人士”。对此,邓炳强星期一(10日)致函《华尔街日报》,指许智峰的文章是通过错误信息和谎言,对港府及中国的公然侮辱。他形容许智峰是“没有信誉的骗子(aliarwithoutcredibility)”,通过提供虚假文件以逃避保释,欺骗法庭,而此次他也“试图通过虚假声明来粉饰自己所做的所有恶行”。邓炳强重申,危害国家安全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任何国家都不会袖手旁观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而许智峰多次鼓吹“台独”“港独”,以图推翻中国宪法确立的制度,并在社交媒体上发帖,敦促外国实施制裁,以及其他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敌对活动。他强调,香港执法机构包括根据国安法采取的一切执法行动,都是有证据、严格依法办事,与有关方面的背景和政治立场无关。他重申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港府将尽一切努力,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涉嫌犯罪的潜逃者绳之以法。香港警方国安处上星期一(3日)对八名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且潜逃在外的民运人士进行悬红通缉,其中包括自2021年起旅居澳洲的许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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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谴责《华邮》文章内容具误导性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致函《华盛顿邮报》,谴责其评论文章内容具误导性。综合《星岛日报》、网媒“香港01”和香港中通社等报道,邓炳强星期一(3月11日)致函《华邮》,反驳该报10日刊发的一篇题为《香港以新安全法加倍镇压》(Withnewsecuritylaw,HongKongdoublesdownonrepression)的评论文章内容,并指其论调不当且具误导性。邓炳强在信中说,涉及黎智英和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的法律诉讼仍在进行中,任何人都不宜对案件的细节发表评论。港府一再重申,所有案件都严格按照证据为基础、依法办案。所有被告都受到法律保护,接受公正审判。对于文章指“唯一合理、可信的判决”是47人无罪获释,邓炳强称该建议非常不恰当,非但不尊重香港法院行使独立司法权,而且是公然干涉法院司法正义。邓炳强指出,文章忽略了香港有制定《基本法》23条立法的宪制义务,而且在回归26年来一直没有履行这项义务。23条草案列明,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对犯罪的要件、对象和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文章中提到的违法行为,海外也有相应或类似的规定。《华邮》文章形容23条立法是《香港国安法》扩大版,为盗窃国家机密、间谍活动、叛国罪和外部干涉设立新的罪名。邓炳强强调,港府将继续坚决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2024年3月12日9:5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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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批《明报》涉23条立法报道标题具误导性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批评香港《明报》一篇关于《基本法》23条立法的报道标题恶毒,会让香港市民误认为条例草案针对传媒,引起不必要的关注。综合网媒“香港01”和《星岛日报》报道,审议23条草案的法案委员会星期四(3月14日)继续开会,审议政府提出合共40项条文修订,直至中午完成。邓炳强在会上发表总结发言时,点名批评《明报》星期四刊发的一篇标题为“23条修正案赋权特首行会施国安指令涵加强管理传媒等4条罪类可送交内地”的报道具有误导性。邓炳强形容上述文章标题“恶毒”,并批评这会让香港市民误认为23条立法后,会有加强管理传媒的条款,甚至部分罪行会移交中国大陆处理。他澄清,23条立法属香港立法,所有罪行都在香港本地处理,并强调23条草案并无条文针对传媒。他强烈谴责《明报》有关报道会引起香港市民对23条的误解与不必要的关注,并称此事再一次严重打击《明报》的公信力。邓炳强称,即使相关报道的网络版已修改,但“伤害已经造成”。《明报》星期四早上10时许在官网上载相关更正及澄清并致歉。《明报》指出,该报同日刊发的A3版“23条修正案赋权特首行会施国安指令”一文,标题提及“涵加强管理传媒等4条罪类可送交内地”有误。《明报》澄清,“根据修正案,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可维护国安及更有效实施包括国安法等而订立附属法例,当中包括国安法第五章中央驻港国安公署职责,这并不是在23条新增或修订罪行中可移送内地。”2024年3月14日4: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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