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财局谴责中正达及项目合伙人等 共罚款70万元
会财局谴责中正达及项目合伙人等共罚款70万元会计及财务汇报局谴责中正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陈锦福、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员凌镇国,严重违反专业标准,分别罚款35万元、25万元及10万元,并下令取消陈锦福执业证书,并且自今日起12个月内不获发执业证书。会财局发现中正达、陈锦福及凌镇国,在香港上市公司中国基建投资及附属公司2016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审计中,严重违反专业标准。会财局指,审计项目团队未能获得充分适当证据,评估一项由收购而产生的商誉计量和减值评估,而且未有遵从基本审计要求及运用充分专业怀疑态度。有关缺失对2016年整体财务报表构成重大错报风险。2023-08-2915: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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