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围冲突14人暴动罪成 法庭押后听取求情及判刑

理大外围冲突14人暴动罪成法庭押后听取求情及判刑2019年理大外围警民冲突,14名男女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等罪名成立,法庭还押至本月26日求情及在10月4日判刑,期间索取教导所及背景报告。大批示威者2019年11月18日,响应网上号召于油尖旺一带聚集,试图分散警方注意力以营救理大校园内的示威者,当晚213人在弥敦道被捕。本案的14名被告同被控当日于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当中一名被告另涉携有一支镭射笔,被裁定在公众管有攻击武器。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刘绮云认为,案发时不论有否听到警方警告,任何身处暴动范围一带及附近位置的人必然知悉发生暴动,任何无辜途人都必定会尽快离开现场,不可能有人在警方推进后进入暴动范围而被误会为暴动者,亦不可能有人在暴动范围外被制服后进入防线内。法官认为,无离开暴动现场的人是选择不离开,并非因为警方展开围捕前不给予他们离开的机会,考虑到各被告被截停时的衣着装束,身上携有口罩、生理盐水等示威者常见装备,认为他们是蓄意留守现场,具有参与涉案暴动的意图,裁定各人暴动罪名成立。2023-09-0916: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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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参与理大冲突暴动罪成 下月求情

3人参与理大冲突暴动罪成下月求情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过百人被捕,分作多宗案件处理,其中一案4名被告不认罪,经审讯后,其中3人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暴动罪成,还押至6月8日求情,另1人则罪名不成立。被裁定罪成的3名被告,陈力图、郑子峰及何颂贤,年龄介乎24至27岁,区院暂委法官梁嘉琪在判词指,3名被告的证供均有不合理或前后矛盾之处,拒绝接纳。警方当时在现场不断呼吁离开,以当时社会运动背景下,不论能否听到警方警告,在场人士必然知悉现场发生暴动。本案暴动维持至少50分钟,街上随处可见弃置的装备,港铁站出入口遭破坏,警方与示威者一直对峙,有汽油弹着地后出现火球,合理守法的市民都必然尽快离开。法官认为,3名被告当时必然清楚自己身处暴动范围内,有足够时间和机会离开,但选择身处现场,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论是他们有参与暴动的意图,并非无辜途人,他们在现场与暴动者互相壮大声势,互相支持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至于脱罪的31岁被告钟子杰,法官在判词指,被告供称经营网上店舖生意,当日上客人单位安装家具,回程取车时被警员截停。由于客人的供词及手机通讯应用程式都显示,两人早已约好,日期、时间及地点均由客人提议。法官考虑后接纳被告的说法可能属实,裁定他暴动罪不成立。2024-05-2513: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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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理大冲突再有11人被判暴动罪成

港理大冲突再有11人被判暴动罪成香港法庭近期集中审理2019年香港理工大学爆发冲突的案件,星期六(2月4日)再有11名示威者因尝试救出被警方围困的示威者而被判暴动罪成立。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这11名被告是陈建熹(18岁)、陈子健(22岁)、郑浩麟(25岁)、郑伟杰(23岁)、张浩然(24岁)、张元山(23岁)、周明挚(41岁)、方淦辉(23岁)、冯天程(21岁)、何焯铭(34岁)和何仲玹(22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另外,郑浩麟及冯天程案发时分别持有一包及三包索带,也被裁定持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成。案情指,当天油尖旺区的弥敦道有示威者聚集及与执法人员冲突,期间有人投掷汽油弹,交通严重受阻,执法人员多次发出警告并发射催涙烟等,但示威者仍拒绝离开。执法人员于晚上近11时半展开围捕行动,成功围堵并拘捕多人,包括11名被告。法官徐绮薇裁决时说,当天如果没有警方的批准下,任何人不得进出警方封锁区,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她确信当晚所有被捕人士都是在封锁区被截获,即案发时11名被告均身处暴动现场。她续称,当晚示威者不断向警方防线猛烈攻击,投掷多枚汽油弹,现场因马路多处火堆燃烧烟雾弥漫,且催泪气体充斥,身处现场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暴动发生,也必然意识到潜在危险,即使听不到警方警告,也应尽快速离现场。徐绮薇称,各被告如果有意离开,在警方开始推进前,可以向北沿弥敦道、或沿窝打老道、碧街等离开,她不相信有人会在警方围捕的前一刻才不经意地误闯暴动范围,被警方截停拘捕。因此她判断,被告没有离开现场是选择不离开,而非警方没有给他们离开的机会和时间。当时没有离开暴动现场的人必然是借着留守现场,从而支持及鼓励其他示威者,以增加示威者的人数,助长他们的气焰,属参与暴动。案件押后至2月18日求情,及于3月11日判刑,期间各被告须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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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冲突案六汉经审讯后暴动罪成 还押下月判刑

理大冲突案六汉经审讯后暴动罪成还押下月判刑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有示威者在弥敦道集结及试图反包围警方防线,冲突中至少投掷251枚汽油弹,警方展开围捕及拘捕213人。其中6名涉案男子,否认暴动罪受审,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成,各人还押至下月30日判刑。6名被告年龄由18至27岁,分别报称学生、发型师、侍应及秘书,他们否认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除其中1人没有出庭作供及没有传召辩方证人,其余5人均有传召辩方证人,其中3人出庭作供,各人辩称当晚无辜路过,在弥敦道一带被警方拘捕。但法官陈广池不接纳各人辩解,认为各人说法不尽不实,从证据可推论他们在暴动现场出现,壮大声势和鼓励他人,各人在逃离现场时被捕。同案另外8名被告早前已认罪,分别判监32至45个月。2023-10-19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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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油麻地围捕11人暴动罪成2019年11月18日晚警方包围理大期间,在油麻地拘捕213人,分拆成多案,本案中「12港人」郭子麟及IVE学生林敏诺已认罪。其中11名被告的案件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原区域法院)进行裁决,香淑娴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裁定所有人暴动罪成。押后至12月17日上午求情,12月31日与其他认罪的被告一同判刑,所有被告即时还押。控方开案时指,「连登」及Telegram上有人呼吁示威者持续上街聚集组成「战线」并「营救理大」。晚上22:30时至23:26时,有1000至2000名示威者在油麻地弥敦道上隔着窝打老道,筑起大型阵地与警方对峙,用镭射光照射警方、向警方投掷了大约251枚汽油弹。现场有大约200名警力。警方于在油麻地一带进行部署,当晚约8时开始在加士居道组成防线并向北推进,近11时抵达弥敦道与窝打老道交界。约11时半,警方展开围捕行动,成功拘捕13名被告。指他们虽没被辨认、观察或拍摄到作破坏社会安宁行为,但被告的逃跑具有方向性和组织性,足以肯定各人参与暴动,直接或鼓励他人破坏社会安宁。香官指必须避免把「被困在非法集结或暴动现场」的「无辜过路人」当作有罪,仅仅在现场出现本身不足以构成「参与」,或「协助与教唆」。「仅仅在现场出现」不等于「参与」,但只要在现场出现构成鼓励其他人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便属有罪,不需要有大量行为才会令一个在场的被告人进阶为作出鼓励形式的参与者,如果被告在场以言语、示意、行为提供鼓励,便可被视为「参与」而有罪。当时现场正发生暴动,而且持续了约50分钟,考虑各被告被制服的时间和位置,被截停时正由南向北跑到碧街附近,即从暴动前排所在位置跑过来;事发现场一带店舖已关门,没有商业活动;被告的衣著吻合法官对2019年6月以来,示威游行活动中示威者常见的装备和衣著的司法认知,成为本案的环境证据之一。不接纳「有没有足够时间和机会离开」,官作出唯一合理的推论,各被告人是暴动的参与者而绝对不是一名旁观者或路经现场的市民,肯定被告在现场清楚知道身处现场是一暴动现场,亦清楚知识警方要求在场人士离开,但仍留下来跟警方对峙,借以壮大示威者声势,亦令自己成为暴动的一份子,一起以一个群体与警方对抗,直至被制服。裁定所有被告暴动罪成。爆炸头报导IG/FB@boomheadhk#理大围城#围魏救赵#营救理大#没有暴徒只有暴政#油麻地#连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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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冲突11人罪成 官指被告鼓励他人成为暴动一分子

理大冲突11人罪成官指被告鼓励他人成为暴动一分子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学一带发生连串冲突事件,警方当晚拘捕213人,其中11人被控暴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他们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本月17日求情,本月31日判刑,期间全部人还押。暂委法官香淑娴裁决时表示,当日警方发射了逾200枚催泪弹及逾200发橡胶子弹,路面亦有路障和火堆,偶尔更发生爆炸,情况十分危险。在长达50分钟的对峙中,警方多次要求示威者离开,但他们不为所动。若他们并非参与者,必然会选择尽快离开,以免被误会,即使是误闯暴动区域的人,亦应有足够时间掉头。法官指出,部分被告的寓所与案发地点距离远,包括天水围、荔枝角及元朗,事发时附近一带商舖已关门,无商业活动,他们无必要逗留。全部被告知悉身处暴动现场而选择留下与警方对峙,借以壮大示威者声势,鼓励他人成为暴动一分子并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法官认为,各被告案发时身穿黑色衣著及配戴防毒装备,与2019年6月起以来示威者的常见装束吻合,毋庸置疑是用作保护或掩饰身分,明显有备而来。2022-12-0314: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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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理大冲突再有10人暴动罪成香港法庭近期集中审理2019年香港理工大学爆发冲突的案件,星期六(2月18日)再有九名示威者被裁定暴动罪成,另有一名女学生此前已认罪。综合香港中通社和《星岛日报》报道,这10个人分别是技术员黄权龙(25岁)、学生高晞朗(21岁)、运输工林子浩(33岁)、数码媒体工作者李沛翘(28岁)、学生马奕熙(22岁)、侍应彭大展(29岁)、电脑技工宋博通(33岁)、学生邓永明(25岁)、检查员董浩霖(27岁),以及女学生林君悦(18岁)。上述10人在2019年11月在油麻地一带被捕,被控于当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参与暴动。案件将于3月11日判刑,期间会为女学生索取教导所报告。案件暂委法官郑纪航说,本案暴动历时至少38分钟,九名男被告身穿深色衣物,表示他们与示威者是同路人。他们清楚知道当时当地正发生暴动,却意图透过身处暴动现场壮大声势,从而鼓励、协助或利便其他暴动参与者破坏社会安宁。港理大冲突事件指2019年11月18日,有示威者在香港理工大学发起“围魏救赵”行动,尝试营救被警方封锁而困于理工大学的示威者。期间有示威者堵路、投掷汽油弹等物,警方当晚设立封锁区及后展开围捕行动,在弥敦道拘捕213人,案件分多批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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