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建议发展商将商业及住宅项目分契处理
消委会建议发展商将商业及住宅项目分契处理消委会进行有关本港物业管理的研究,审视大约250个发展项目,发现其中5个项目的住宅业主,持有业权份数总数不足五成。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表示,由于票数不足,有可能令业主难以更换管理公司。她解释,这些项目大多数同时有住宅及商场或酒店,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相对较小,而令业权份数不足一半,她建议发展商将商业及住宅项目分契处理会较公平。另外,研究又发现249个项目中,有75%项目的公契经理人、即公契订明的首间物管公司,同项目发展商有关联。消委会主席陈锦荣希望发展商能尽早披露关系,他指两者有关系并不代表是不好安排,可有更好沟通,但业主作为消费者有知情权,当出现利益冲突,亦可有更好处理。研究同时发现,部分发展商拟定的公契可能不符业主当前利益,例如部分旧楼并无清楚界定共用部分所指的地方,引起维修时权责不清等问题。现时修改公契要全体业主决议,消委会建议参考《公司条例》修改公司章程细则的做法,以75%的业权份数作为修改公契条款的参考门槛。2023-05-0414:17: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