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陈弘毅指草案收窄罪行范围 相对原有咨询文件有改善

23条立法陈弘毅指草案收窄罪行范围相对原有咨询文件有改善政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提出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正在北京的全国政协委员、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表示,草案收窄罪行范围,其中有关「国家秘密」的犯罪规定和「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或「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定义均有所收窄,回应社会人士提出的关注,相对于原有咨询文件有所改善。草案提到,警方调查国家安全罪行时,可向法庭申请延长被捕人羁留期,在48小时基础上,延长最多14日;亦可向法庭申请限制咨询个别律师,陈弘毅说,这参考了英国的国家安全法律,相比起外国而言并非特别严厉,行使相关权力时也有法庭监管。陈弘毅又指,草案中的「煽动罪」定义和元素,并无改变原本刑事罪行条例的程序,只是提高最高刑罚。2024-03-0916: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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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草案加入公众利益作为指明披露国家秘密的免责辩护

23条立法草案加入公众利益作为指明披露国家秘密的免责辩护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列明「国家秘密」的定义除关乎中国或特区重大决策,亦包括经济或社会发展、科技发展的秘密。草案加入「公众利益」作为指明披露「国家秘密」的免责辩护。草案又提出,涉及危害国安罪行的被捕人,警方申请延长48小时羁留期限,最多延长14日,当局亦可向法院申请,对获保释人士限制行动令。2024-03-0812: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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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草案》建议四项罪行可判囚终身政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列出各项罪行可判处的刑罚,有四项罪名,建议可判终身监禁,包括叛国、叛乱、煽惑中国武装力量成员叛变、以及涉及勾结境外势力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活动。而与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草案》加入「指明披露」,作为免责辩护,列明作出该项披露的目的,是揭露严重影响特区政府依法执行职能的情况,或一项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众健康的严重威胁,而作出该项披露所照顾的公众利益,明显重于不作出该项披露所照顾的公众利益。2024-03-0818: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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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陈弘毅:相信基本法23条立法将在短期内完成

全国两会陈弘毅:相信基本法23条立法将在短期内完成全国政协会议下午在北京开幕,出席会议的港区政协委员、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表示,相信基本法23条立法会在短期内完成,政府会在短期内向立法会提交草案审议,咨询期内的不同意见,政府都会充分考虑。被问到公众利益应否纳入为「窃取国家秘密罪」的豁免或辩护理由,陈弘毅说,相信政府提出的草案条文会反映咨询期内的意见并作出回应,自己也赞成可以公众利益辩护。至于咨询文件提到延长相关案件被捕人士的羁押时间,他说,赞成参考英国的相关做法。2024-03-0419: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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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草案刊宪 提出叛国罪和叛乱罪最高可判囚终身

23条立法草案刊宪提出叛国罪和叛乱罪最高可判囚终身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分为九个部分,提出罪行包括叛国;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及其他相关修订等。其中的叛国罪、叛乱罪刑罚最高,一经定罪,可处终身监禁;任何中国公民意图危害中国的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亦可判囚终身。草案订出国家秘密的定义包括,关乎中国或特区事务的重大决策的秘密;关乎中国国防建设或中国武装力量的秘密;关乎中国外交及特区对外事务的秘密等,并订明「指明披露」的涵义,包括要考虑其目的是否揭露严重影响特区政府依法执行职能的情况及公众严重威胁等,亦要考虑披露国家秘密所照顾的公众利益,以及是否基于紧急情况。而针对危害国安罪行的被捕人,可延长羁留期,在现有48小时羁留期的基础上,可向法院每次提出申请,延长不超过7日,总羁留期申请延长不超过14日,即最多羁留16日。2024-03-0812: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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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弘毅:23条涉国安罪行刑期较重可理解 法院会根据案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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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叶刘淑仪:咨询文件比起她当年处理条例草案更完善

23条立法叶刘淑仪:咨询文件比起她当年处理条例草案更完善《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展开,曾任保安局局长的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认为,今次的咨询文件与时并进,比起她当年处理的条例草案更完善及更全面。她说,经过2019年的动乱,市民明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有可能会出现,当局亦参考很多外国普通法国家的相关条例,作出增强及补充。2003年的条例草案曾经提出「隐匿判国」罪,其后以消除公众疑虑为理由,在草案中废除。今次的咨询文件将普通法罪行的「隐匿叛国」罪行编纂为成文法则。叶刘淑仪说,经过2019年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事件,而外国的法律,包括美国、加拿大、澳洲、苏格兰及新加坡等,都有「隐匿判国」罪,认为建议加入这项罪行是十分合理。咨询文件提到「隐匿叛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加上危害国安的不法分子可能透过隐蔽手段、互联网或其他电子媒介策划及推动叛国行为。叶刘淑仪认为,这是基于科技发展,社交媒体及通讯软件等的影响力。她说,2003年在处理草案时,煽动主要是指煽动暴力行为,但现时透过网上已经可以做出很多事情,例如危害国家安全、干预选举、发放假消息,甚或利用人工智能发放假人像等,各国政府都想办法应对因应互联网及人工智能而产生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本港应与时并进。有关「保护国家秘密」的相关罪行,能否以公众利益作答辩理由,叶刘淑仪说留意到英国2015年当地法律改革委员会亦有提出,任何人应有法定公众利益辩解,但英国政府拒绝,认为如果非法利益披露是伤害国家安全,无可能属公众利益。叶刘淑仪引述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可以考虑,但必须是涉及非常重大的公众利益,她认为有关议题可以讨论。2024-01-3116: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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