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国家秘密」拟加入「公众利益」相关免责辩护
23条立法「国家秘密」拟加入「公众利益」相关免责辩护立法会三个委员会将就《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下午举行联席会议。部分本身是港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议员,昨晚由北京返回香港出席会议。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交件,交代咨询结果。当局说,大部分的意见或建议围绕个别罪行的涵盖范围、适用对象、刑罚、免责辩护等方面,当局会参考有关建议,合适的将于条例草案中采纳,包括考虑「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加入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免责辩护。另外,政府亦会考虑,当干犯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时,如涉及勾结境外势力,应属罪加一等;考虑就保护「国家秘密」引入类似「资料的保障」条文;及考虑「间谍活动」罪中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而接近、查察、从上方或下方越过、进入或接达禁地,或出现于毗邻禁地之处的情况,应涵盖无人机等工具。当局亦会考虑,收紧囚犯获得提早释放的门槛;考虑完善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的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考虑订明可应对、打击、阻吓及防止潜逃行为,并促使潜逃人士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的措施;及研究制定措施以保障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员。文件又提到,大部分的回应者,支持就某些罪行中设立相称的域外法律效力。政府在咨询期内,共收到13489份意见,13297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见、占98.58%;95份只提出问题或表达意见,不反映立场;97份反对、占0.72%。政府说,立法建议获大部分公众人士及市民支持,争取尽快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定稿,以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2024-03-0611:27: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