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称回应传媒期望加入公众利益为答辩理由

23条立法林定国称回应传媒期望加入公众利益为答辩理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符合国际人权自由标准,例如政府回应传媒业界的期望,加入「公众利益」作为「非法披露国家秘密」的答辩理由,亦加入措施保障「无辜第三者」,免受疑犯或潜逃人士的行为影响。林定国在社交网页说,近日不同界别人士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进行持续解说及交流。他认为判断一条法例是否足够清晰时,需要整体考虑构成罪行的所有元素,顾及这些定罪元素之间的关连及关系,而非抽出个别元素或字眼就指控整个罪行含糊。林定国又说,条例的执行设有制度保障,杜绝滥用的情况,例如需要取得律政司司长书面同意才能进行检控,香港有独立司法制度,所有案件都在香港审理,终审权也是在香港;立法过程亦严谨,政府认真回应议员质询,亦适当地提出修正案,回应持份者的意见。2024-04-2812: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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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积极研究公众利益抗辩

23条立法林定国:积极研究公众利益抗辩政府正就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本台节目《星期六问责》表示,当局正积极研究有关「窃取国家秘密」的罪行,是否可以公众利益作辩护理由,但强调必须有凌驾性和非常紧急,确保不会被滥用。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相关披露事宜利益必须大于国家安全,他以一个极端例子作例,如保安局局长是特务,政策会害死很多人,传媒别无他法下必须揭露。咨询文件又建议新增「境外干预罪」,有港大法律学者关注会否矫枉过正,林定国指作出「关键失实陈述」与提出意见不同,若有人「指鹿为马、指黑为白」,即是明知错误下作失实陈述才有机会违法。2024-02-0318: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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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国:23条立法专责小组表现卓越各司其职合作无间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由律政司、保安局和警务处组成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专责小组获选为「行政长官表扬榜」奖励计划的得奖队伍,专责小组在立法工作中所展现的卓越表现,不仅是行政长官,他亦深有同感。律政司、保安局、警务处的同事各司其职、合作无间、努力不懈,以高度专业和坚定决心完成重要的历史任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亦于3月23日生效。林定国在社交网页表示,要特别表扬律政司的同事,他们以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专业能力,为专责小组的工作提供宝贵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在草拟及审议草案、解释法律条文的过程中,无不展现出高度专业。他再次向专责小组成员表示衷心的祝贺和感谢。2024-06-18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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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强调公众利益要符合一定条件门槛很高政府表示,会积极考虑就《基本法》23条立法在「国家秘密」方面,加入「公众利益」作为免责辩护。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会议上,有议员认为,「国家秘密」不应与「公众利益」有矛盾。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在极端情况下,需保留有关可能性,但强调「公众利益」要符合一定条件,门槛亦很高。亦有议员引述有工商专业团体担心,与外国组织交流会违反境外干预罪,政府重申,有关罪行涉及三项元素,一般交流不会有问题。2024-03-07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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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指无理由及动机透过国安条例对新闻界设限《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今日刊宪,对于外界关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以为更有效实施条例及《香港国安法》,而设立附属法例,当中会否涉及将案件移交内地审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于本台节目《星期六问责》表示,《香港国安法》中的55条是例外情况,当遇上极端情况,本港司法系统无法正常运作,再经过严谨程序下,才可将案件交内地审讯。林定国重申,有关做法涉及管辖权问题,不可能透过附属法例扩充权力。林定国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大原则于第2条写明,充份保障人权自由,基本法亦有保障新闻自由,强调香港要保持优势,维持新闻自由及资讯自由是必要举措,无任何理由及动机,透过条例对新闻界设特别限制,认为有指针对新闻界的想法不合常理亦无事实基础。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于同一节目举例提到,《香港国安法》已实施3年,亦无针对过传媒。至于会否计划制订很多附属法例,邓炳强表示,绝对不会,重申法例的重要部份已经处理,附属法例主要在于执法时,当发现主体法例中有细节或程序需要清楚阐述,才会动用附属法例。2024-03-23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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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国:23条不会有不合理限制无理由「倒自己米」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香港坚持法治和尊重人权自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时一定关注市民关心坚持法治的原则,平衡维护国安和保障人权自由,不会有不合理限制,形容无理由「倒自己米」。林定国又强调,《香港国安法》只针对4类罪行,举例说不能在天星码头高叫「香港独立」,但骂他是「绝对无能的律政司司长」则不会被捕,绝大部分正常市民毋须担心。2023-05-211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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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研有关窃取国家秘密罪是否可以公众利益辩护政府正就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当局正积极研究有关「窃取国家秘密」的罪行,是否可以公众利益作辩护理由。林定国在本台节目《星期六问责》表示,明白到公众关注有关问题,事实上,不同地方在这议题上亦有不同规定,其中美国及英国都没有相关规定,但澳洲等地就可以公众利益作辩护理由,当中亦有清晰严谨条件。林定国表示,要以公众利益作为辩护,必须要非常紧急和有凌驾性,例如涉及公众安危及生命安全,不是随便讲就可以作为辩护,要确保不会被滥用。至于对国家秘密的定义,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同一节目提到,咨询文件内已写明定义包括在无合法权限下披露相当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包括国家重大决定等,并具有相关意图,才算犯法。至于是否国家秘密就要看内容及相关来源,例如是否来自政府内部及情报机构,如果是朋友上网查到的内容,就有合理理由相信并非国家秘密。被问到有传媒透露行会消息是否犯法,邓炳强表示,如果是与政府的相关人士谈及政府正研究的政策,相信能够讨论。他又说,本港的普通法需要证明有意图,而相关定义并不主观,上法庭时须要证明,亦并非新鲜及模糊的事物。2024-02-0309: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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