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强调公众利益要符合一定条件 门槛很高

23条立法林定国强调公众利益要符合一定条件门槛很高政府表示,会积极考虑就《基本法》23条立法在「国家秘密」方面,加入「公众利益」作为免责辩护。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会议上,有议员认为,「国家秘密」不应与「公众利益」有矛盾。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在极端情况下,需保留有关可能性,但强调「公众利益」要符合一定条件,门槛亦很高。亦有议员引述有工商专业团体担心,与外国组织交流会违反境外干预罪,政府重申,有关罪行涉及三项元素,一般交流不会有问题。2024-03-0712:20:21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23条立法|「公众利益」免责辩护门槛高 大部分情况未必符合

23条立法「公众利益」免责辩护门槛高大部分情况未必符合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结束,政府就咨询期内收到的意见作出回应。考虑「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加入「公众利益」免责辩护,但有关公众利益必须很重大,大于国家安全风险,门槛应该很高,并非单纯满足公众好奇心,大部分情况未必符合。当局亦会考虑,如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时,涉及勾结境外势力,应属罪加一等。当局说,由于曾有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定罪囚犯于假释期间潜逃,积极考虑修例收紧囚犯获得提早释放的门槛。政府说,立法建议获大部分公众支持,会争取尽快将草案定稿,以提交立法会审议。2024-03-0618:04:51

封面图片

23条立法|林定国称极端情况下披露国家秘密不入罪条件门槛极高

23条立法林定国称极端情况下披露国家秘密不入罪条件门槛极高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基本法》23条立法上,会积极考虑就「国家秘密」方面,加入公众利益作为免责辩护。在立法会一个小组委员会会议上,工联会会长吴秋北说,内地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已就秘密有清晰定义,难以理解为何国家秘密会与公众利益有矛盾。林定国指出,维护国家安全一定是最高原则及最大的公众利益,但或许在很极端或例外情况,例如涉及大量市民安危、政府内部运作重大问题,即使被界定为秘密,但如公众不知情会造成重大生命或福祉问题,在该极端情况下,需保留可能性如披露国家秘密都不会构成刑事罪行,但强调要符合一定条件,门槛亦很高。经民联主席卢伟国表示,有专业界关注,如果所接触的科学技术属新事物,如何辨识为国家秘密、能否利用有关技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要视乎有无合法权限披露及危害国家安全。林定国回应说,如无合法权限下披露,必须是相当可能、很有机会危害国家安全,是要有伤害性,相信理性的人能够判断。另外,选委界的管浩鸣说,在「隐匿叛国」罪行方面,有宗教团体担心,如神职人员接受信徒告解时,当中如涉及相关罪行,应否作出举报。林定国说,有关罪行针对的范围相对针对性,如果有人告解即将用军队推翻特区政府或攻打国家,相信出现有关极端情况的机会较低,但他指出,叛国是严肃事情,如国家安危在旦夕,大家都要履行效忠的义务。2024-03-0711:00:29

封面图片

23条立法|林定国:研有关窃取国家秘密罪是否可以公众利益辩护

23条立法林定国:研有关窃取国家秘密罪是否可以公众利益辩护政府正就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当局正积极研究有关「窃取国家秘密」的罪行,是否可以公众利益作辩护理由。林定国在本台节目《星期六问责》表示,明白到公众关注有关问题,事实上,不同地方在这议题上亦有不同规定,其中美国及英国都没有相关规定,但澳洲等地就可以公众利益作辩护理由,当中亦有清晰严谨条件。林定国表示,要以公众利益作为辩护,必须要非常紧急和有凌驾性,例如涉及公众安危及生命安全,不是随便讲就可以作为辩护,要确保不会被滥用。至于对国家秘密的定义,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同一节目提到,咨询文件内已写明定义包括在无合法权限下披露相当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包括国家重大决定等,并具有相关意图,才算犯法。至于是否国家秘密就要看内容及相关来源,例如是否来自政府内部及情报机构,如果是朋友上网查到的内容,就有合理理由相信并非国家秘密。被问到有传媒透露行会消息是否犯法,邓炳强表示,如果是与政府的相关人士谈及政府正研究的政策,相信能够讨论。他又说,本港的普通法需要证明有意图,而相关定义并不主观,上法庭时须要证明,亦并非新鲜及模糊的事物。2024-02-0309:00:13

封面图片

23条立法|林定国称回应传媒期望加入公众利益为答辩理由

23条立法林定国称回应传媒期望加入公众利益为答辩理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符合国际人权自由标准,例如政府回应传媒业界的期望,加入「公众利益」作为「非法披露国家秘密」的答辩理由,亦加入措施保障「无辜第三者」,免受疑犯或潜逃人士的行为影响。林定国在社交网页说,近日不同界别人士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进行持续解说及交流。他认为判断一条法例是否足够清晰时,需要整体考虑构成罪行的所有元素,顾及这些定罪元素之间的关连及关系,而非抽出个别元素或字眼就指控整个罪行含糊。林定国又说,条例的执行设有制度保障,杜绝滥用的情况,例如需要取得律政司司长书面同意才能进行检控,香港有独立司法制度,所有案件都在香港审理,终审权也是在香港;立法过程亦严谨,政府认真回应议员质询,亦适当地提出修正案,回应持份者的意见。2024-04-2812:52:02(1)

封面图片

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拟加入公众利益免责辩护

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拟加入公众利益免责辩护香港特区政府考虑在《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中加入公众利益免责辩护,即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行的人能以此作为免责辩护的抗辩理由,但港府表明相关门槛很高。综合香港yahoo新闻、星岛日报等报道,香港政府上个月就23条立法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咨询结果星期三(3月6日)出炉。港府在咨询结果的文件说,考虑在草案中采纳四项提议,包括涉及勾结境外势力的国安罪行,“应属罪加一等”;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加入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免责辩护;就保护国家秘密,引入类似“资料的保障”的条文;“间谍活动”罪应涵盖无人机等作为。针对以“公众利益”为由进行免责辩护,文件说,所谓的公众利益必须是“很重大的公众利益”,而有关公众利益会大于国家安全风险,“门槛应该是很高的,而不是为了单纯满足公众的好奇心”,大部分情况下未必符合这一门槛。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上个月受访时曾举例说,“如果保安局局长是特务,原来没有人知道,危害(国安)很厉害,政策害死好多人,而没有其他办法披露”,这种极端情况就可能构成公众利益抗辩理由。但如果只是官员私生活不检点,不构成国安风险,只是“家庭安全风险”。文件也提到,港府考虑就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如涉及勾结外部势力,应属罪加一等;“间谍活动”罪方面,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而接近、查察、从上方或下方越过、进入或接达禁地,或出现于毗邻禁地之处的情况,应将无人机等工具纳入。文件说,港府也会考虑收紧囚犯获得提早释放的门槛;完善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的案件刑事诉讼程序;订明可应对、打击、阻吓及防止潜逃行为,并促使潜逃人士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的措施;研究制定措施以保障处理涉及国安案件或工作的人员。文件还提到,大部分回应23条立法的民众都支持就某些罪行设立相称的域外法律效力。2024年3月6日2:10PM

封面图片

23条立法|林定国:积极研究公众利益抗辩

23条立法林定国:积极研究公众利益抗辩政府正就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本台节目《星期六问责》表示,当局正积极研究有关「窃取国家秘密」的罪行,是否可以公众利益作辩护理由,但强调必须有凌驾性和非常紧急,确保不会被滥用。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相关披露事宜利益必须大于国家安全,他以一个极端例子作例,如保安局局长是特务,政策会害死很多人,传媒别无他法下必须揭露。咨询文件又建议新增「境外干预罪」,有港大法律学者关注会否矫枉过正,林定国指作出「关键失实陈述」与提出意见不同,若有人「指鹿为马、指黑为白」,即是明知错误下作失实陈述才有机会违法。2024-02-0318:33:18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