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续审 黄振强供称用12月8日大行动在育龙作招徕众筹
屠龙小队案续审黄振强供称用12月8日大行动在育龙作招徕众筹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17天审讯,辩方续盘问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辩方关注黄振强承认案情提到,串谋计划包括设「育龙」宣扬屠龙小队恐怖主义行为,辩方理解「育龙」开立之时仍未有2019年12月8日大行动计划,黄振强同意,但不同意自己承认案情错误部分,因为有使用12月8日大行动在「育龙」作招徕众筹,又认为使用汽油弹都算是「恐怖主义活动」。早前黄振强确认其代表律师和律政司认罪商讨,律政司接纳黄振强只承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和「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其余控罪可获存档,条件是要完全同意控方所撰写的案情撮要。辩方指出,当中有内容与真相不同,包括9月军训是为预备12月8日大行动,黄振强同意有误,但都在法庭上承认案情,因为理解自己要承认案情。辩方质疑12月7日才在「育龙」提及集齐30粒龙心,即杀警,法官张慧玲关注案情没表示「育龙」一开始便有宣扬恐怖主义活动,控方指案情指出「怀有该财产用于作出有关恐怖主义行为」,包括12.8计划的意图,不一定需要与12.8计划绝对有挂勾。辩方问到除12月8日,黄振强有否组织其他恐怖主义活动,例如「杀人」、用炸弹,黄振强认为「用汽油弹都算」,包括10月1日国庆示威中使用约百支汽油弹,并有向警方投掷;10月2日,示威者中枪事件后,为「复仇」而向大窝口新界南警察总部掷汽油弹,另有深刻印象在旺角警署、尖沙咀警署、中大、葵芳等扔汽油弹,其中中大并非使用「老虎仔」的货源,前线几百米后便有后勤免费制造汽油弹,黄振强同意没使用一分一毫买枪和炸弹。2024-05-1621:16:09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