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造假案 工程顾问公司时任高层欺诈罪成还押候判

港珠澳大桥造假案工程顾问公司时任高层欺诈罪成还押候判港珠澳大桥香港段2017年发生混凝土压力测试造假事件,工程顾问公司两名时任董事被控串谋欺诈,64岁首被告梁永强被裁定欺诈罪成,案件押后至下星期五处理求情及判刑,法庭拒绝保释申请,他要还押候判,另一名70岁外籍被告罪名不成立。区域法院法官严舜仪宣判时表示,首被告梁永强知悉造假一事,亦知道嘉科高层决定隐瞒事件,有责任向土拓署披露情况,但首被告知情不报,意图欺诈土拓署,所以裁定罪成;法官接纳另一名外籍时任董事对事件毫不知情,控方举证未能达致毫无合理疑点,裁定他无罪。两名被告同样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串谋欺诈土拓署;交替控罪为欺诈罪,两人被控故意隐瞒嘉科职员曾使用已经测试或高强度的混凝土砖或金属校准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样本砖作为测试,意图诈骗而诱使土木署向嘉科发放逾197万元款项。土拓署当时覆检所有混凝土压缩测试的电脑纪录,发现测试时间被修改,或会导致测量出更高的混凝土强度,但署方认为修改时间相对影响较低,只向嘉科发出警告信。控方指明,若土拓署知悉嘉科故意隐瞒测试材料造假,违反测试的核心目的及所需程序,未能测试出混凝土的实际抗压强度,便不会向嘉科支付款项。2024-06-0115:1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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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混凝土造假案 时任营运总监判囚30个月

#港闻【Now新闻台】港珠澳大桥混凝土造假案,时任工程顾问公司营运总监伪造混凝土测试结果,意图骗取土拓署的197万元,欺诈罪成,判监30个月。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梁永强在发现后,已向职员表示事件不可接受,并且向公司上级报告,当时是收到错误的法律意见,才没报告给土拓署,又指被告67岁,事业已到达尾声,不会有再犯的风险。法官严舜仪判刑时指,虽然被告没有得益,亦是听取上级指示,才没报告事件,不过事件破坏公众对大桥的信心,决定以36个月监禁作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品格良好和对工程业界的贡献,决定减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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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测试造假 涉案承包商总监被判监30个月

港珠澳大桥测试造假涉案承包商总监被判监30个月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七年前被揭发在材料压力测试中造假,涉案的承包商嘉科工程时任营运总监梁永强星期五(6月7日)被判监30个月。综合香港《星岛日报》《明报》等报道,被告梁永强(64岁)被控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间,故意向土木工程拓展署隐瞒嘉科职员曾使用已测试或高强度的混凝土砖或金属校准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样本砖作为测试,意图诱使土木署向嘉科发放逾197万元(港元,下同,34万新元)款项。辩方资深大律师陈政龙求情时说,梁永强从2003年起在香港工程师学会内担任教职,致力培育下一代工程师;梁永强案发时曾向公司高层索取法律意见,误以为自己并未违法;无证据显示梁永强的行为导致港府实际金钱损失,且港珠澳大桥也无实质安全问题。陈政龙还说,被告在事件中并无获取个人利益,且案件从2017年展开拘捕至今历经七年,被告患上严重抑郁症,也因前列腺癌及髋关节问题两度做手术,望法庭能从轻发落,判处缓刑。不过,区院法官严舜仪说,虽然梁永强并非决定隐瞒造假的人,也没有伪造文件,但他明知嘉科提交的报告造假,也知道嘉科品质监控系统有问题,他依然选择隐瞒相关事实。严舜仪认为,虽然梁永强没有个人得益、港珠澳大桥也无实质安全问题,但案件已损害公众对港珠澳大桥的信心及造成公众恐慌,冲击大中华地区的建筑工程业声誉。考虑到被告过往良好品格及对工程界贡献,最终决定判处监禁30个月。港珠澳大桥是连接香港大屿山、澳门和广东珠海的大型跨海通道,于2009年12月15日动工,2018年5月完工。港珠澳大桥所有建筑材料都必须在小蚝湾工务区域试验所(试验所)作合规格测试,而嘉科则获土拓署外判管理及营运试验所。2016年7月,有人告发混凝土砖测试报告有异,转交廉署调查。廉署于2017年拘捕21名涉案承判商人员,同年起诉19名时任实验室技术员,2021年再起诉梁永强等两名被告,其中LeslieHarrySwann(70岁,嘉科时任部门董事)早前被裁定罪脱。...2024年6月8日12:2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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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署警长承认接受利益及欺诈等罪判囚22个月一名警署警长多次向同事借钱,又隐瞒欠债一事欺骗退休金。他承认订明人员接受利益、妨碍司法公正及欺诈等11项控罪,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监22个月。区域法院暂委法官严舜仪判刑时表示,被告以上司身份向下属施压借钱,而身为警察,应清楚犯罪后果。但考虑到被告有悔意,服务警队近30年,表现良好,亦因为犯案欠债累累,令女儿无法继续学业,并对其儿子的文凭试构成压力,因此作出判刑。至于有关不诚实取得退休金的控罪,法官表示,为免被告破产,只需向政府还款5元。案情指,被告黄志明于1988年加入警队,2016年成为警长,2022年退休。他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以不同理由,例如股票输钱、兄长入住院舍缴费以及无法从银行提款等,多次向不同下属及上司借钱,涉及金额逾42万元,并煽惑前同袍向廉署隐瞒曾借贷予他。另外,被告于2018年申请退休时,并无如实申报他欠债一事,欺骗退休金逾250万元。2023-10-0315: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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