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男子涉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被控 案件押后至8月
58岁男子涉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被控案件押后至8月一名男子涉以图片配歌曲作影片写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被控「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应控方申请将案押后至8月7日,控方表示,警方搜获2部电话、2部桌上电脑、3部手提电脑,需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辩方无保释申请,被告还押候讯。58岁被告区健威,报称无业,被控于今年3月至6月期间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该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及X发布陈述、相片或图片,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2024-06-2118: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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