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在意的并不是个体悔过自新后应得的权利,而是以共同体的名义驱逐、净化这些已被污染的分子,对集体道德准则的捍卫压倒了对个体权利的珍视。
我肯定反对网暴,但我也深知,仅仅对网暴进行道德谴责是远远不够的;更危险的是,将网暴的根源归因于“无良营销号”的道德可疑,本质上是一种反市场的观点,浑然不顾当下这些问题正是因为对市场的过度干预造成的。我们需要的,是在明确权利边界的基础上,建立公共交往的理性规则。
要让孩子成长为一个独立、自治的个体,让他们从小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培养其自理能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人,这并不只是个体或家庭的问题,而需要社会本身能有足够好的空间。在这一意义上,厌童症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它就是问题本身。
如果说大家不觉得宋冬野的演出和缉毒警察的死之间有什么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而只是从一件事联想到了另一件事,在情感上难以接受,所以想在既有规定之外给他追加处罚,那么这么想也没什么问题。但我们可以更坦率一点:我们就是讨厌你,我们就是不想看到你挣钱,我们就是不想让你的歌迷听上你的音乐会。我们的宪法里有一条叫“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我们干脆改成“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吸毒分子除外。”
当下的自媒体环境,确实“输出情绪”才有最多流量,理性的声音很难占上风,但只有坚持不懈地去说,才能开辟出一点空间。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做,那么有朝一日这世界变成我们不想要的样子时,我们就没有权利抱怨,因为我们自己就放弃了。
一方面,社会道德观是严格、刻板的,另一面,对于女性的意愿和权利又缺乏应有的尊重,此时,总有一些人将自己受压抑的冲动找机会释放出来。就算被当场抓住,他们也倾向于以自己的感受为准,轻描淡写地说一句“这没什么,别这么开不起玩笑”,反过来说是你“玻璃心”了。
顺着这种家长制的逻辑,它进而相信,个体是无法自主的,如果它竟然有什么逾越“本分”的行为,那必定是有人在背后指使教唆的。这就是为什么说这些话的人虽然经常以“人民”的名义说话,但实际上他们却又蔑视普通人,仿佛那只是些愚蠢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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