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 | 黄之锋林朗彦周庭判监 律政司:要求立即释放三人荒谬 不尊重司法制度

[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和成员周庭,被控煽惑、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三罪,今(2 日)分别被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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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林朗彦周庭认罪

黄之锋林朗彦周庭认罪前众志黄之锋、林朗彦和成员周庭被控于去年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涉嫌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三项罪名,将面临最高五年,但因认罪所以大概率只会判数周的刑期。环球网称他们借外部势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祸害香港年轻人。香港学者指反映中国不会遵守“一国两制”承诺,不惜在国际形象方面付出代价,对香港实施打压。原文链接《环球网》《立场新闻》《BBC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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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维园集会案 黄之锋胜诉减刑

香港维园集会案黄之锋胜诉减刑在前年香港维园纪念北京1989风波的集会案件上,香港青年民主活动人士黄之锋和梁凯晴承认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分别被判刑10个月及四个月。两人不服刑期上诉至高等法院上诉庭。上诉庭今日(19日)裁定黄之锋胜诉减刑,梁凯晴的上诉则被驳回。据《明报》和《星岛日报》综合报道,上诉方认为黄之锋监禁15个月的量刑起点过重,而监禁11个月的量刑起点才适合。上诉庭法官潘敏琦及彭宝琴经考虑后批准黄之锋的刑期上诉,认为量刑起点为12个月属适合,考虑黄之锋认罪扣减后,改判黄之锋监禁八个月,其中六个月刑期与他另外两案分期执行。黄之锋代表律师透露,预计黄之锋在今年3月完成刑期。不过,黄之锋可能仍会因“35+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保释申请被拒而须还柙候讯。黄之锋2019年6月21日号召包围湾仔警察总部,他承认“组织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被判监禁13.5个月。黄之峰还在2019年10月5日参与反《禁蒙面法》游行,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被判监禁四个月。他还在2020年参与纪念北京1989政治风波集会,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囚10个月。三案共五罪的刑期总长27.5个月,现在总刑期减至23.5个月。发布:2022年1月19日4:4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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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维园集会案刑满 转押监狱待初选案开审

黄之锋维园集会案刑满转押监狱待初选案开审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涉前年香港维园集会案,去年5月初判囚10个月,经上诉后改判囚8个月。黄之锋于3月初已完成所有刑期,转到赤柱监狱还柙,等候初选案审讯。根据《星岛日报》报道,黄之锋之前涉及三案共判囚27.5个月。他在2019年6月21日号召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并承认“组织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被判监禁13.5个月。2019年10月5日,黄之峰参与反《禁蒙面法》游行,后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被判监禁四个月。加上前年的维园集会案,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囚10个月。三案共五罪的刑期总长27.5个月,后总刑期减至23.5个月。目前所有刑期已完结,不过他仍有案在身。黄之锋在其个人面簿贴文表示,服刑期间不懈学习,他会分享阅书心得。黄之锋涉及的民主派35+初选案,由落案起诉至今已逾一年,案件仍未正式开审,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15人获准保释,其余32人一直还柙。发布:2022年3月30日12:1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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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获撤煽惑非法集会定罪 律政司获批上诉至终院

邹幸彤获撤煽惑非法集会定罪律政司获批上诉至终院已解散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早前获撤销《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律政司不服,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上诉庭认为案件涉及具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论点,批准上诉许可证明书。律政司就终极上诉提出了两条法律问题,第一,对于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告可否在抗辩时争议警方发出《禁止公众集会通知》的合法性,而该禁止令亦由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驳回上诉并确认禁止令;第二,如被告可以争议集会禁止令的合法性作抗辩,法院应采取甚么正确方法去考虑有关争议。邹幸彤被指撰文呼吁市民参加未经批准的六四集会,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在2021年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囚15个月,她去年底提出上诉,获判得直,撤销控罪。2023-01-1915: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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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支联会副主席涉煽惑集结罪被撤 律政司获批向终院上诉

前港支联会副主席涉煽惑集结罪被撤律政司获批向终院上诉已解散的香港民主派组织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去年底上诉得直,获撤销去年初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和刑罚,律政司不服上诉裁决,向上诉庭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星期四(1月19日)上午获批。综合《大公报》《明报》等报道,邹幸彤被控于2021年在网上及报章发文,煽动市民参加维园集会,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去年1月被判囚15个月,她不服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去年12月14日裁定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高院法官张慧玲在裁决时指出,无证据显示警方根据《公安条例》的要求,履行主动责任便利集会进行,并认为警方在全面禁止集会之外,也须主动考虑是否可容许集会在适当条件下举行,才可确保“相称性”。她指警方是因应疫情禁止集会,虽然支联会表示愿意遵守警方任何合理要求,但警方只是作出质疑,也无主动提出可考虑的措施及条件;证供也显示警方是在决定禁止集会后才索取专家报告,以支持他们的决定,显示警方决定发出禁令时,并无考虑相关专家报告,未能确立警方禁令的合法性,故裁定邹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刑期。至于邹幸彤在网站及报章的发文,法官认同原审指文章有煽惑成分,但警方发出的禁令合法性未被确定,即使她呼吁他人到维园集会也不属犯法。香港律政司向上诉庭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的案件19日上午在高等法院开庭处理,法官张慧玲同意律政司所指,本案涉及重大及广泛重要的法律议题,因此批准终审法院上诉许可的证明书。发布:2023年1月19日2:3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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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今日|反修例回顾】2019年6月21日:万人围警总

【当年今日反修例回顾】2019年6月21日:万人围警总https://bit.ly/4bf3TbQ2019年6月21日,大专学界向港府提出的「回应诉求」最后通牒时限已过。逾千人早上于立法会示威区聚集,之后占领夏悫道,再前往并包围警察总部。警方表明没有清场行动,并派出谈判专家,呼吁示威者不要阻塞道路。不过示威者人数不减反增,除了高喊反修例运动口号,更反锁玻璃门欲令警员「放唔到工」。同日下午,亦有示威者包围湾仔入境事务大楼及税务大楼。至晚上,近万人占据军器厂街、骆克道及轩尼诗段天桥一带。有人向警总大门扔鸡蛋,亦有人以红喷漆涂上「FuckthePopo」。时任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和成员周庭,被指当日号召包围警总,事后被控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三人选择认罪,黄之锋被判囚13个半月,林朗彦被判囚7个月,周庭被判囚10个月。绰号「占旺画家」的潘浩超则涉于当日向警员及警署掷鸡蛋,被裁定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刑事毁坏和袭警等9项控罪罪成。被判囚21个月。另一名19岁学生因在警总外墙写上「condom」等,被控刑事毁坏罪,认罪后判处12个月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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