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维园集会案刑满 转押监狱待初选案开审
黄之锋维园集会案刑满转押监狱待初选案开审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涉前年香港维园集会案,去年5月初判囚10个月,经上诉后改判囚8个月。黄之锋于3月初已完成所有刑期,转到赤柱监狱还柙,等候初选案审讯。根据《星岛日报》报道,黄之锋之前涉及三案共判囚27.5个月。他在2019年6月21日号召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并承认“组织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被判监禁13.5个月。2019年10月5日,黄之峰参与反《禁蒙面法》游行,后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被判监禁四个月。加上前年的维园集会案,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囚10个月。三案共五罪的刑期总长27.5个月,后总刑期减至23.5个月。目前所有刑期已完结,不过他仍有案在身。黄之锋在其个人面簿贴文表示,服刑期间不懈学习,他会分享阅书心得。黄之锋涉及的民主派35+初选案,由落案起诉至今已逾一年,案件仍未正式开审,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15人获准保释,其余32人一直还柙。发布:2022年3月30日12:1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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