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国家网信办发布《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征求意见稿》规定,应用程序应为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社交管理权限,允许关注或屏蔽特定用户,限定特定信息的公开范围;社交类应用程序不应在未成年人模式中为容易产生网络沉迷或使未成年人接触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互联网信息提供外链;除即时通讯工具以外的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应关闭陌生人私信功能。来源:http://www.cac.gov.cn/2023-08/02/c_1692541991073784.htm投稿:@ZaiHuaBot频道:@TestFligh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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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就《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未成年人模式应按3、8、12、16、18设五个分龄区间。终端(手机平板手表等)的未成年人模式下,除白名单应用外: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提供服务,8岁以下每日限时40分钟、16岁以下限1小时、16–18岁限2小时。未成年人模式下的APP:(除即时通讯工具外)应关闭陌生人私信功能;应对不健康信息屏蔽外链;不得设置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主题的群组或话题。未成年人模式下,未经家长豁免:12岁以下者不得自主安装APP,16岁以下者只可自主安装商店未成年专区的APP;禁止通过外链下载APP。法规明令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的应用程序和服务,不得被家长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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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升级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扩大模式管理范围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管理,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模式管理范围将从APP扩大至行动智慧中端装置、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体三方联动等。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星期三(8月2日)消息,中国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指南》指出,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模式”在帮助未成年人减少网络沉迷和不良信息影响的效能,网信办将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至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指南》规定,未成年人模式的入口设置应确保最简化原则,退出时,需要家长进行验证同意,家长可基于现有机制,自行选择密码、指纹、人脸等识别方式进行单一或复合验证等,另直播、网络社交等服务提供者应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指南》要求未成年人模式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在移动智能终端一键启动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自动切换到未成年人模式界面;在退出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自动切换到普通模式界面。《指南》还要求建立分龄原则,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及平台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适合其身心发展的信息和服务。指南共划分了五个年龄区间:不满3周岁;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8周岁以上不满12周岁;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当面向未满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需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40分钟;8周岁以上到16周岁用户使用总时长不超过一小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使用总时长不超过两小时;当未成年人用户连续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长超过30分钟,移动智能终端应发出休息提醒;且每天晚上10时至次日早上6时期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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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再次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是在2016年10月,但进程因需先完成而一度搁置。草案禁止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含引发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不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应在展示前予以显著提示,并不得在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呈现。涉及未成年人事件,新闻媒体应当客观审慎适度采访报道,不得通过网络宣扬对未成年人体罚或侮辱人格尊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行为,不得通过网络披露可能识别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欺凌事件当事人真实身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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