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网上公开西湾河开枪警员姓名判囚21日缓刑一年
社工网上公开西湾河开枪警员姓名判囚21日缓刑一年一名社工因在网上公开2019年西湾河开枪事件中的警员姓名,违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案件在高等法院处理,法官高浩文经考虑后,判被告囚21日,缓刑1年,被告同时需向律政司支付5万元讼费。36岁被告李柏纳承认于2020年6月2日,在社交网页分享法庭颁布匿名令的新闻报道,同时公开2019年11月11日,在西湾河开枪警员的中文全名。被告于2020年6月24日因藐视法庭罪被捕,并在警诫下解释他知悉法庭颁布了匿名令,其行为是为唤起市民对事件的关注。律政司代表在庭上表示,李柏纳故意挑战法庭权力,分享法庭颁布匿名令的新闻报道,显示他明知道匿名令已颁布,但仍公开披露警员的中文全名,蓄意破坏法治,认为法官需发出清晰讯息,其行为在文明社会不能容忍,建议判以月计的监禁,以达到阻吓作用,又提到被告早前承认藐视法庭,但在今年4月26日才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李柏纳的代表律师表示,被告已第一时间与警方合作,同意自己曾发布涉案帖文及分享涉案报道,被告虽然知道匿名令已颁布,但不知详细内容。他在协助警方调查后已即时删除涉案帖文,希望法庭以缓刑方式处理。又解释律政司在去年才提出起诉,被告需时申请法援,索取法律意见,才会在今年4月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2023-07-3113: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