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岁者销售盲盒
中国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岁者销售盲盒中国官方颁布了有关盲盒行业的通知,当中提到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以及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保护性措施,对小学校园周围的盲盒销售模式包括距离、内容等进行具体规范。据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星期四(6月15日)发布的消息,这份名称为《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简称《指引》)的通知,已经在6月7日举行的市场监管总局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指引》共有29条,其中提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务,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或者提供。同时,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也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此外,《指引》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保护性措施,对小学校园周围的盲盒销售模式包括距离、内容等进行具体规范。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出台《指引》意在引导规范经营者减少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盲盒经营中的射幸属性,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盲盒经营属于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具体形式复杂多样,虽然《指引》进行了概括定义,但是否属于盲盒,容易存在认知上的模糊地带,需要结合实践予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