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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大陆籍钱姓男子赴台单车环岛在高雄遭路灯电死,获高雄地方法院判国家赔偿463万元新台币。高雄高分院民一庭长宁馨接受中央社采访时表示,法官经函询国家赔偿法主管机关法务部以及大陆委员会,获函复“中国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适用国家赔偿法,所以据此依法赔偿463万元。,这“恐有误会”。陆委会强调,函复内容从未指称“中国大陆人民是中华民国国民”。依宪法第3条规定,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国民。但国籍法、入出国及移民法规定,中华民国国民系“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之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或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陆委会强调,国家赔偿法对于中国大陆人民请求国家赔偿,未有明文,至于中国大陆人民得否参照本条“平等互惠原则”之精神,因双方法律规定及构成要件均不相同,陆方相关实务情形亦不清楚,具体个案应由受理赔偿机关及主管机关法务部本于权责审认。陆委会还指出,针对法务部拟具的国家赔偿法修正草案,该会仅赞同法务部刻正拟具的修正草案之内容与修法精神。“惟该草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认事用法仍应依现行有效法律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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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男在台被电死获赔偿法官称「大陆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据台媒报道,近日一宗大陆人在台湾被路灯电死获「国家赔偿」的判决引发争议,因当地「国家赔偿」只适用于中华民国(台湾)国民或跟台湾有互惠待遇的外国国民,但当地法官称「大陆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故被害人可获赔偿。台湾陆委会迅速发布新闻稿称根据当地国籍法、入出国及移民法,受害人并非中华民国国民,适用国家赔偿法一节恐有误会。当地有关部门亦主张被害人为中国人,不适用国赔法。有当地作家评论称中华民国宪法至今仍然维持一中架构(注:据中华民国宪法,港澳与大陆地区同属中华民国),是让中华民国司法人员得以在系讼案件中做文章、做出「有利于中国人的判决」的「最大后盾」。原文链接《联合新闻网》《Rti中央广播电台》《自由评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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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院24日发函通令各部会,中国大陆人民不具中华民国国籍、非属中华民国国民,不享有或负担中华民国国民的权利义务,“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等相关函释,即日起应停止适用或不再援用。行政院方面指出,两岸条例公布施行迄今已逾30年,两岸互不隶属为两岸现况与既存事实,中国大陆人民与中华民国国民也明显有别。行政院强调,两岸条例并未规范关于国籍的取得或国民身份的认定,因此应适用其他有关法律的论断,而不宜径以函释替代,相关做法不合时宜,也容有未妥。此前,大陆籍钱姓男子赴台在高雄遭路灯电死,后法院判决其家属获国家赔偿;法院表示判决是经函询法务部及陆委会,获函复“中国大陆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适用国赔法而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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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陆人民≠中华民国人民】台湾行政院25日发函通知各部会,中国大陆人民不具#中华民国国籍、非属国民,不享有或负担相关权利义务,因此"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等相关函释,即日起应停止适用。此函释源自2018年,一名中国男子骑单车环台不幸遭路灯电死,法院依#国赔法判赔其家属新台币463万元。今年2月,法院称该判决是依循台湾法务部及#陆委会回函"中国大陆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对此,台政院强调"两岸互不隶属"、人民也"明显有别",此做法不合时宜,判决应适用其他法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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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By:Ambrosia

看到有人要求陆配放弃“中国国籍”我不意外。因为台湾目前就是行政机关不把法律当回事。明明法律定义大陆地区是中华民国领土、大陆地区人民是中华民国国民,执政党为了政治利益和意识形态利益可以瞎说八道,名嘴不上法律课、没有法律常识也可以上电视。根据大陆的法律,台湾两千三百万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现任台湾总统蔡英文女士;台湾人也无法在大陆法律下放弃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民国(台湾)的法律也同理,大陆人不可能在台湾法律下放弃中华民国国籍、变成无国籍人。不论是在大陆法律还是台湾法律下,大陆人定居台湾都只涉及belongerstatus(本土人身份)的转换,只是从大陆户籍变成台湾户籍,没有国籍的问题。在大陆的法律下,一旦以“定居台湾”为由注销大陆户籍,就必须同步注销大陆身份证和大陆护照,且无权重新取得,此乃常识。在这一点上瞎说八道,我真的不知道某些台湾媒体和媒体人是蠢还是坏。关于国籍法的理论与两岸三地国籍法的现状,请参见我的两篇文章。国籍法的前世今生(https://2047.one/t/17013)和虚无的实在与错乱的必然(https://2047.one/t/17568)。#墙友锐评【评论系墙友投稿,不代表本台立场】投稿By:Ambro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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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阵营:萧美琴从未放弃“中华民国国籍”台湾民进党阵营否认副总统候选人萧美琴曾放弃“中华民国国籍”,并批评国民党恶意扭曲萧美琴曾经放弃“中华民国国籍”。台北市国民党籍议员游淑慧星期天(12月3日)在脸书发文称:“萧美琴确实已经放弃美国国籍,但她的中华民国国籍,有无中断并恢复过?”游淑慧写道,萧美琴曾在2000年说:“经过多次询问各国代表处,她放弃美国籍,只有华侨护照,就无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国、美国、及许多欧洲申根国家的签证。”游淑慧说,美国在台协会官员也明白告知,放弃美国籍,萧美琴又没有台湾身份证字号以及永久居留权的护照,“只是一份旅行证件”。“美国法律会把她当作‘无国籍人’,这样的身分,可能连在台湾居留都会有问题,因此让她无法放弃美国籍。”游淑慧接着质问:“当时她的中华民国籍那里去了?”根据台湾的《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恢复“中华民国国籍”、因归化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大陆地区人民或香港、澳门居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赖清德的竞选总部发言人戴玮姗回应时说,萧美琴自始至终都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也从未放弃“中华民国国籍”,也没有恢复国籍的问题,参选资格皆合乎相关规定。民进党立委林楚茵也在脸书强调,萧美琴从未放弃“中华民国国籍”,并批评国民党恶意扭曲萧美琴曾经放弃“中华民国国籍”,指此举不只是凸显国民党的无知,也是对海外侨胞的歧视。2023年12月3日4:37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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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总统#马英九继续在中国大陆的行程,他周日带领台湾学生到湖南大学座谈交流时表示,“台湾、大陆地区都是中华民国”。据台湾媒体报导,马英九在演讲尾声主动向大陆学生讲解《中华民国宪法》,表示根据目前的定义,其国家“分为两个部分”。“一个叫台湾地区,一个叫大陆地区,都是我们中华民国,都是中国。”他说道。“不论是在台湾,不论是在大陆,在宪法上都是属于一个中国之下的。”他补充说,希望在这样的前提下,努力减少隔阂。马英九的言论契合了国民党长期支持的“一中各表”定义,他此前也有类似表态,但该言论在中国大陆仍被视为是敏感的。一些支持者称赞他“勇敢”、“捍卫了台湾主权”。但台湾陆委会批评称,马英九“唱和呼应中共企图侵吞台湾的‘一中原则’主张”,与台湾民众认知背道而驰,对此表示“高度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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