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将于8月1日生效

中国《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将于8月1日生效《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经国家网信办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文旅部、广电总局同意,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规定中要求,“禁止用户在版块、词条、超话、群组等环节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禁止以匿名投稿、隔空喊话等方式创建含有网络暴力信息的论坛社区和群组账号。”违反有关规定,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严重后果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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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规定所称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平台应当建立应当网络暴力的完善机制。禁止假冒、恶意关联网络暴力事件当事人进行违规注册或发布信息。在用户协议明确用户传播网络暴力应承担的责任。平台应定期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公告。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网络暴力信息标准,增强识别准确性。对涉网络暴力重点账号,应采取干预限制措施。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及时发现网络暴力。发现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平台应当加强对跟帖评论信息内容的管理。禁止创建以匿名投稿、隔空喊话等名义发布导向不良等内容的话题版块和群组账号。加强直播和短视频内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阻断。新闻信息跟帖评论实行先审后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炒热度、引流和故意带偏节奏。平台应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评论、转发和消息提醒等设置。网络暴力当事人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的或公开表示遭受网暴,平台应强制介入,协助启动一键防护功能。平台因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可责令暂停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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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定稿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定稿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相比征求意见稿:将公安、文旅、广电增列入条例主管部门。修改网暴定义为: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删去“道德绑架、恶意揣测”。放宽对“匿名投稿、隔空喊话”账号的禁令,由不准“导向不良”改为仅要求其中不得含有网暴信息。“平台应技术阻断网暴私信”的义务,改为“鼓励平台提供智能或关键词屏蔽功能”。平台应向用户提供网暴信息快捷取证功能,及时保存信息内容和浏览转评数据。关注频道@ZaiHuaPd频道爆料@ZaiHua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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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8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建立网络暴力信息监督管理机制,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履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义务,制定和公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并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定期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公告。强化网络暴力信息预防预警,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下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和典型案例样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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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定稿公布,自 8 月 1 日起施行。相比征求意见稿: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定稿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删去网暴定义中的“道德绑架、恶意揣测”。现定义为: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放宽对“匿名投稿、隔空喊话”账号的禁令,由不准“导向不良”改为仅要求其中不得含有网暴信息。“平台应技术阻断网暴私信”的义务,改为“鼓励平台提供智能或关键词屏蔽功能”。平台应向用户提供网暴信息快捷取证功能,及时保存信息内容和浏览转评数据。将公安、文旅、广电增列入条例主管部门。(,竹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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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定稿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相比征求意见稿: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定稿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将公安、文旅、广电增列入条例主管部门。修改网暴定义为: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删去“道德绑架、恶意揣测”。放宽对“匿名投稿、隔空喊话”账号的禁令,由不准“导向不良”改为仅要求其中不得含有网暴信息。“平台应技术阻断网暴私信”的义务,改为“鼓励平台提供智能或关键词屏蔽功能”。平台应向用户提供网暴信息快捷取证功能,及时保存信息内容和浏览转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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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7号《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第28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庄荣文公安部部长王小洪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孙业礼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2024年6月12日(News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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