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修订传染病防治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疫情报告
中国拟修订传染病防治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疫情报告中国拟修订传染病防治法,草案提出改进疫情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传染病疫情报告。综合澎湃新闻、中国青年报报道,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星期五(10月20日)提请14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介绍,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压实“四方责任”;改进传染病预防监测预警报告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制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强化保障措施。针对主要修订内容,草案明确,拟改进疫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时限和方式,实行网络直报,畅通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公众等的报告渠道,建立报告的激励和免责机制,禁止干预报告。草案规定,对及时发现并依法报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经调查排除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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