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长:合理批评不会也不应担心违法风险

港律政司长:合理批评不会也不应担心违法风险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称,合理批评香港特区政府施政的人,不会也不应该担忧有违反《香港国安法》的风险。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林定国星期五(11月10日)在香港法律周活动的对话会上说,香港的言论自由受到保障,但也不能发表分裂国家的言论,限制这些言论“合情合理”。他称,保护国家安全不是夸张的事情,就像“过马路不可以闯红灯”一样,都是为了自己好。林定国说,每天都会有批评港府施政的人,包括生孩子给不够多钱、公共房屋建得太慢等,但合理批评的人“不会也不应该担忧会有国安风险”。针对主持人问及现在很多人担心触犯《香港国安法》而不敢在网上发表想法,林定国称,那这些人要“自我检讨”了,法律条文对于触犯国安法的元素有清楚界定,“想像不到会无端端违反国安法”,如果看过《香港国安法》原文,相信不难理解所谓“红线”在哪。另外,针对香港国安案件设定制定法官会否影响司法独立等问题,林定国称,指定法官的制度相当普遍,也不会影响司法独立。审理国家安全案件的指定法官只会从现任法官中委任,从一批熟悉特定范畴的专门法官来审理,而非指定某法官审理某案件。针对特定案件不设陪审团是否有失公平,他强调,法官判案绝不逊色于陪审团,公众一看判词就知道审讯是否公平。2023年11月11日11:23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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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林定国:涉国安案法官须特首指定 已是特别安排

港律政司长林定国:涉国安案法官须特首指定已是特别安排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英籍律师引发争议,针对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称外籍大律师参与国家安全案件有违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回应称,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须由特首指定的法官审理,已是特殊安排。据星岛日报报道,林定国星期六(11月26日)接受电视台访问时说,香港基本法只指明了终院及高院两名首席法官的国籍或居留权限制,对其余各级法官都无相关限制。他同时提到,可以处理国家安全案件的法官是由行政长官“指定”,“已是特别安排”。据星岛日报统计,《香港国安法》实施至今,至少有27名法官获确认为“指定法官”,或曾审理国安案件、即最起码当时属“指定法官”,包括终院常任法官李义及霍兆刚、以及高院法官李素兰。黎智英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香港高等法院及上诉庭此前批准他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Owen)为他辩护,香港律政司不服此判决,向终审法院申请终极上诉许可,终院星期五开庭处理。律政司在法庭上称,国安法性质独特,牵涉大陆社会及政治背景,基于香港出现社会动乱立法,海外律师对国安案的协助有限;终院法官则质疑,国安案仍须依循本地法例及普通法原则,应视每一起案件来考虑,不宜“一刀切”处理。终院押后下星期一(11月28日)下判。发布:2022年11月27日1:2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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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林定国:国安法已平衡个人自由与国家利益

港律政司长林定国:国安法已平衡个人自由与国家利益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香港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香港继续独立行使审判权及维持普通法的制度,此讲话非常重要,确认了普通法制度及维持香港的独特优势。他说,《香港国安法》对自由有合理限制,已平衡个人自由与国家利益。根据《星岛日报》报道,林定国星期六(7月9日)出席电台节目回应称,外界质疑《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的新闻及言论空间自由收窄,他认为,《国安法》实是对自由有合理限制,包括禁止分裂国家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维护国家安全对言论自由施加合理限制是合法目的。他说,《国安法》已平衡个人自由及国家利益。林定国否认律政司处理《国安法》案件是“叹慢板”,他说,处理这类案件与一般刑事案并无分别,要确保程序公义及公平审讯,他承诺会确保不会有不合理延误,会全速进行工作。谈到香港23条立法,林定国形容是香港迟交了25年的功课,23条立法对一国两制继续走下去有重要性,要令中央放心,须适时推行,确保立法对维护国家安全的有效性。针对近日欧洲议会通过议案批评香港警方拘捕“612基金”相关人士,林定国斥有关说法是不尽不实及诬蔑,促欧洲议会尊重香港法制。至于有英国的大律师声称收到香港警方国安处的电邮指违反《国安法》,林定国予以最严厉方式谴责,形容此是低成本的典型抹黑手法。发布:2022年7月9日3:3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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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司法人员对被美国要求列入制裁名单处之泰然

港律政司长:司法人员对被美国要求列入制裁名单处之泰然针对美国国会议员将多名香港法官、检控官及政府官员纳入制裁名单的提案,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称,类似事件并非首次发生,司法人员对香港律政人员被要求列入制裁名单处之泰然,目前也没有任何讯息令他怀疑这会影响法官履行其职责。美国参众两院议员11月2日推出《香港制裁法》,要求将香港49名法官、检控官及官员列入美国制裁名单,其中多名法官是《香港国安法》的指定法官。综合《明报》和《星岛日报》星期天(11月19日)报道,林定国在无线节目《讲清讲楚》中说,他在“香港法律周”上与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法律界人士来港交流,形容他们对事件都处之泰然,明白事件属政治上操作。他说,虽然没有跟相关法官直接接触,但目前没有任何讯息或资料令他怀疑这会影响法官履行其职责。在此情况下,是否意味启动《港区国安法》第55条,将国安案件交中国大陆处理,林定国回应说,无法回答假设性问题,但国安法第55条是例外条款,最终决定是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因此话语权在中央政府手中。林定国也称,一旦启动国安法第55条,将国安案件交中国大陆审理,国安公署会负责侦查,检控或检测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则由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法院处理。被问及目前香港有多少律师符合资格到内地为被告答辩,林定国直言没想过这个问题,认为理论上应该依据中国大陆的规则进行。他强调,即使案件交由中国大陆审理,只是刑事诉讼程序有分别,被告同样可按照法例享有答辩权,不会因为中国大陆行使管辖权,让罪名变成另一回事。2023年11月19日5:1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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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国安法案件交大陆处理仅限极端情况香港官方首次对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移交大陆处理作出回应,称除非遇到极端情况,否则所有涉及国安法的案件都由香港行使管辖权。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美国国会跨党派议员提动议扩大对香港官员和法官的制裁名单,涵盖国安法指定法官,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提出,港府或有可能动用《香港国安法》第55条,把部分国安法案移交大陆处理。香港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和民建联也表示有此可能。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星期五(11月10日)出席香港法律周闭幕活动时,首度对动用《香港国安法》第55条作回应。他说,大众不应胡乱揣测未发生的事,《香港国安法》第40条明确所有涉及国安法的案件都由香港行使管辖权,由香港警方、律政司及法院进行调查、检查及审查工作。林定国指出,只有在受外来势力影响或国家处于水深火热状态等极端情况下,才有必要引用《香港国安法》第55条。他强调《香港国安法》第55条是一个例外条款,需要由香港特区或国安委提出,再由中央政府批准,才会应用。2023年11月10日7:0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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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司长:不设陪审团的做法不会削弱被告权益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最近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6条发出证书,指示相关诉讼无须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审理的决定,引发社会讨论。林定国星期六(9月17日)对此回应说,不设陪审团的做法不会削弱被告权益,而且不设陪审团的做法更非香港独有,部分推行普通法的西方国家也有类似制度。林定国在律政司网站上以“秉持司法公正确保公平审讯”为题发表网志指出,《香港国安法》第46条规定,“律政司长可基于保护国家秘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者保障陪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理由,发出证书指示相关诉讼无须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审理”,有关条文订明在此情况下由3名法官组成审判庭。林定国说,这是法例赋予律政司司长的权力。法庭也已在多起案件中确认,陪审团审讯的安排并非被告在法律上的必然权利,重要的是律政司司长行使这权力并不会削弱被告人任何合法权益。不设陪审团的做法更非香港独有,部分推行普通法的西方国家也有类似制度,订明若涉及严重刑事罪行,或陪审团会受到不正当干预的情况下,审讯可不设陪审团,以确保司法公正不受影响。林定国还说,香港是法治社会,司法公正能否彰显,最重要是有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不受任何干涉,让被告人的权益获得充分保障,得到公平的审讯。他强调,凡律政司司长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6条发出证书,案件的审判将不是由一名,而是三名法官负责。这三名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法官必须是现任法官,除了要符合具备《基本法》中对法官的司法和专业才能等严格要求外,也须恪守司法誓言,无惧、无私,不容任何政治或个人因素影响司法程序及决定。发布:2022年9月17日2:1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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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直接或间接资助潜逃者均属违法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称,之所以限制涉嫌犯下《香港国安法》并潜逃英国六人的财政支持,是为了减少这六人利用财政资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因此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向六人提供资金都可能违法。综合网媒“香港01”和《星岛日报》报道,林定国星期三(6月19日)受访时称,部份潜逃到海外的人士以为自己不在香港境内,就能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港府对此当然不能坐视不理,必定运用法例向他们施加一些条款,以减低他们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能力,削弱他们的话语权。至于日后会否向潜逃到其他国家人士施加相关措施,林定国说,这要由保安局就个别情况作出决定。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6月12日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的赋权,宣布对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等六人实施四项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林定国说,港府有合理理由怀疑这六人干犯刑事罪行。香港是法治社会,上述六人有责任接受法庭审讯,面对法律程序,由司法定夺。他强调,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违法,有充分机会通过司法程序述说立场,争取别人认同,逃避接受司法制度的检验,基本上就是逃避法律责任。针对如果有市民订阅上述六人的YouTube频道、或追踪社交网页是否构成资助,林定国称,当你明知道某人是潜逃者时,可用常理判断自己是否间接提供财政支持,如同给朋友钱,“没有理由不知道对方会将钱交予妻子”,“这个不是法律知识的问题”。他重申,根据法律,直接或间接资助潜逃者皆属违法,要证明直接资助可能较容易,但要证明间接资助则可能需要较多证据,因为这可能涉及第三者。针对近期先后有两名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请辞,包括岑耀信和麦嘉琳,林定国认为,海外法官“有人来有人走”很正常,且《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也有人加入。他强调,社会不应集中在某一、两位法官身上。香港的法治形象不应该因一个人以偏概全的言论、或基于某一宗案件而有所影响。2024年6月20日1:1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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